中山翠亨新区香海路南段堤防建设工程(粤港澳大湾区堤防巩固提升工程—翠亨新区南朗东部海堤段)可研、勘察及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山翠亨新区香海路南段堤防建设工程(粤港澳大湾区堤防巩固提升工程—翠亨新区南朗东部海堤段)可研、勘察及初步设计 已由 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 中发改翠享招投标核准(2021)1号(2111-442000-04-01-197223)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中山翠亨新区工程项目建设事务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中山翠亨新区工程项目建设事务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对该项目的可研、勘察及初步设计服务进行 公开 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中山翠亨新区香海路南段堤防建设工程(粤港澳大湾区堤防巩固提升工程—翠亨新区南朗东部海堤段)可研、勘察及初步设计
2.2 工程地点:中山翠亨新区
2.3 项目概况:中山翠亨新区香海路南段堤防建设工程(粤港澳大湾区堤防巩固提升工程—翠亨新区南朗东部海堤段)起于翠亨快线沿大茅沥水道西岸经桠洲围、华山围、燕石围、沿燕石围南堤向西接南朗快线,长度约17公里,投资估算约35.7亿元(建安费暂估25.5亿元)。项目建设为粤港澳大湾区堤防巩固提升工程—翠亨新区南朗东部海堤段部分,采用“路堤结合形式”进行投资建设,其中堤防工程部分采用200年一遇防洪标准,一级堤防工程等级,建设内容包括加固海堤、新建水闸和防浪墙等内容。堤顶道路建设标准参照市政主干道标准,长度约15公里,建设部分含堤顶道路、桥梁工程、给排水工程、照明工程、景观绿化工程、管线迁改(含电力)及其他附属市政配套工程。
按以上建设内容,初估项目总投资约35.7亿元(最终以水行业主管部门审批的概算总投资为准)。本项目勘察设计总费用为 4328.59 万元,其中,勘察费(含测量、物探、编制勘察报告)为 1366.92 万元,设计费(含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初步设计、工程概算书、招标设计、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专项报告)为 2961.67 万元。
2.4 招标范围:包括工程地质详细勘察(含测量、物探、编制勘察报告)、工程设计(含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初步设计、工程概算书、招标设计、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专项报告)、配合施工图设计阶段期间必要的设计咨询服务。具体应根据招标人对以上招标内容所涉及的实质性要求提供全方位咨询、设计相关的技术服务工作(全包干)。
3.勘察设计周期(可研、勘察、初步设计同步开展,即总工期共计45个日历天)
3.1 可研周期: 20 个日历天。(自中标公示完成后 20 个日历天内向招标人提交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送审稿,并报水行业主管部门审查。须配合招标人立项审批相关事宜,至到取得发改部门批复文件为止(送审批时间不计入工期)。
3.2 勘察周期: 30 个日历天。(自中标公示完成后 5 个日历天内提交勘察方案及电子版,提交勘察方案且经审查通过后 25 个日历天内提交纸质及电子版形式的地质详勘报告、地形测量成果、管线测量成果。)
3.3 设计周期: 45 个日历天。(自中标公示完成后 35 个日历天内完成满足水行业主管部门、国家技术设计规范要求深度的初步设计文件送审稿(含初步设计、工程概算书),通过水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初步设计审查后 10 个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成果修编、招标设计成果编制。)
3.4 其他专项报告周期:自项目初步设计通过水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技术审查后 10 个日历天内提交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专项报告送审稿,配合招标人有关专项报告送审批相关事宜,至到取得水行业主管部门批复文件为止(送审批时间不计入工期)。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投标人资格要求:具体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条内容填写。
4.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必须以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城市防洪、河道整治)专业甲级资质设计单位为牵头单位,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并明确分工,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以其他联合体成员的名义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成员不得超过2个,并且具有有效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4.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招标项目必须严格按照项目审批、核准部门作出的设计分项招标核准意见进行整体招标,严禁肢解分项招标。确需拆分分项招标的,招标人应向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说明,并报市纪检监察部门备案)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投标人参与投标前应当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完成用户注册和绑定电子招投标数字证书,并凭电子招投标数字证书参与项目投标。用户注册和绑定数字证书的办理流程参见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zs.gov.cn)服务指南栏目。
5.2招标文件(含有关附件)统一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项目交易业务系统”发售。凡符合条件且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的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具体时间详见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项目交易业务系统”该项目的议程安排)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zs.gov.cn)通过电子招投标数字证书登录“工程建设项目交易业务系统”下载获取完整的招标文件(含有关附件),即视为招标文件已发售给投标人。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年 月 日 时 分(具体时间详见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该项目的议程安排),地点为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山市博爱路22号中山市行政服务中心D/E区)。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开标地点
招标人在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zs.gov.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zbtb.gd.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山翠亨新区工程项目建设事务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合创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
地 址:中山翠亨新区马鞍岛翠城道规划馆215室 | 地 址:中山市东区东苑南路101号贸联大厦三期北塔2508室(中山分公司地址) |
邮 编: 528400 | 邮 编: 528400 |
联系人: 康工 | 联 系 人: 林远 |
办公电话: 0760-88586050 | 办 公 电 话: 0760-85228706 |
办公电话: | 移 动 电 话: 18925386678 |
传 真: | 传 真: 0760-88888864 |
电子邮件: | 电 子 邮 件: 584571726@qq.com |
网 址: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开 户 银 行: |
账 号: | 账 号: |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 2021-11-16 17:3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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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售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开始时间 | 2021-11-16 17:30 | 发售招标(资格预审)文件结束时间 | 2021-11-23 17:30 |
投标人提出问题截止时间 | 2021-11-24 17:00 | 招标人网上澄清截止时间 | 2021-11-29 17:30 |
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 | 2021-11-30 17:00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1-12-15 09:30 |
企业签到开始时间 | 2021-12-15 08:40 | 开标时间 | 2021-12-15 09:3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