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黄圃国际食品贸易流通广场(第一、二、四层及天面梯间)十年期租赁权
公开拍卖公告
受中山市黄圃镇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委托,广东省中资拍卖有限公司于2021年11月30日(星期二)下午3时0分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按现状以网络拍卖方式公开拍卖:中山市黄圃国际食品贸易流通广场(第一、二、四层及天面梯间)十年期租赁权。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竞价方式:网络拍卖,价高者得(无须统一地点竞价)。【重要提醒:竞买人参拍时必须用数字证书登录交易平台综合交易系统进行竞买报价。】
二、竞价地点: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综合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
三、竞价时间:2021年11月30日(星期二)下午3时0分(竞买人需提前 30 分钟登录交易系统办理签到手续,领取随机竞买号)。
四、拍卖标的基本情况
拍卖标的 | 面积(㎡) | 起拍价(元/月) | 保证金(元) | 竞价幅度(元) | 租赁保证金(万元) | 是否有保留价 |
中山市黄圃国际食品贸易流通广场(第一、二、四层及天面梯间)十年期租赁权 | 22935.27 | 229352.7 | 100000 | 10000 | 100 | 有 |
标的特别说明:标的物业首年租金按¥100万元收取(已含装修免租期8个月),即起拍价为第二年首月租金。
允许买受人经营的行业:家电产业、食品产业为业务方向的互连网+共享设计、产品技术研发及转化、产业链服务、产品智能化解决方案、工业设计、检验检测认证服务、质量品牌服务、知识产权保护、电子商务(含跨境电商)、工业互联网、会展服务、人才培养(培训)等提供公共服务的行业。
五、网上报名
1、申请人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11月29日中午12时前,交易系统自动识别截止时间,逾时将无法报名。
2、有意参加拍卖的申请人请先携带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复印件)办理数字证书【综合交易拍卖项目暂不支持使用粤商通】;然后在交易平台注册账号,注册成功并将数字证书绑定后,申请人方可登录交易系统进行报名、获取保证金账号、缴纳保证金等操作。
注册账号指引链接:
(https://ggzyjy.zs.gov.cn/Application/NewPage/PageArtical_1.jsp?nodeID=83&articalID=212598)。
办理数字证书网址链接:(https://www.gdca.com.cn/customer_service/guide_service/application_guide/-00181/)。
3、报名所需资料
申请人须在报名页面的附件处上传以下资料:
自然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企业法人:(一)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副本扫描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三)法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如需委托的,请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六、竞买保证金缴纳
1、申请人必须在2021年11月29日下午4时前按本公告和保证金缴纳通知书的规定以对公账号转账方式(自然人参与竞拍,请以本人银行账户进行转账)将保证金汇入对应的保证金账号。申请人参拍多个标的的,须将保证金逐笔汇入参拍标的对应的保证金账号。
2、申请人在交易系统的报名受理通过后,方可获取保证金账号。该账号是银行系统为本项目各申请人不同拍卖标的随机生成的唯一子账号,仅限该申请人缴纳对应拍卖标的的保证金使用。申请人应在交易系统提供的银行中选择其一申请保证金缴款账户,并按规定向该保证金账号汇入保证金。
3、保证金仅限申请人以转账方式缴纳,以到账为准,交易系统自动识别保证金到账情况,保证金逾时无法缴纳。
4、保证金有效到账后,申请人方可成为竞买人,才具有参加拍卖会的资格。没有按规定缴纳保证金的或在截止时间前保证金未能有效到账,将不具有参加拍卖会的资格。保证金到账情况由申请人登录交易系统自行查看,拍卖人及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均无法查看。
七、成交确认书的签署
1、拍卖成交 五个 工作日内,买受人需携带以下资料与拍卖人一同到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等文件。如买受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等文件的,则视为违约,买受人应依据《拍卖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签署所需资料:
自然人:(一)身份证复印件;(二)如非本人到场签约需提交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三)原件备查。
企业法人:(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三)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四)若法人不能亲自到场签约,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五)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八、网络拍卖注意事项
1、本公告中所涉及的时间,均以交易系统提供的时间为准。
2、本次拍卖,每项拍卖标的初设的竞价周期为 20 分钟,初设的延时周期为 5 分钟。竞买人须按交易系统的出价规则报价。在竞价周期倒计时结束前,最后 5 分钟内有竞买人报价的,竞价周期自动延时至 5 分钟,并重新开始倒计时。如此循环往复,直至产生最高报价且达到或超过保留价的竞买人即成为拍卖标的的买受人。
3、由于互联网可能出现的不稳定情况,不排除在线竞拍出现无法正常进行的各种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数字证书损坏、时间不同步、网络故障、电路故障、系统故障、系统被恶意攻击、停电等)而造成无法签到、无法报价、页面无刷新、竞拍暂停等,竞买人一旦参与竞拍即代表已认知及认同在线竞拍所带来的有关风险,拍卖人及交易平台不承担基于上述情况或由于竞买人误操作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及责任。由于本项目无需统一地点进行竞价,若竞买人自行到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竞价,由此发生的一切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设备故障等)和损失,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4、竞买人可于竞价结束前登录交易系统签到并领取随机竞买号,方可进行竞价。为保障网络拍卖的顺利进行,竞买人需按本公告第三条要求,提前登录交易系统签到并领取随机竞买号。在竞价过程中,竞买人需按规定的加价幅度报价,若自行报价,请仔细核对报价金额。若出现报价金额错误的情况,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后果。报价一经提交,经交易系统记录即视为有效报价,不得撤回。竞价过程中,请竞买人注意拍卖的时间限制,在交易系统规定时间内报价,交易系统规定时间结束后即视为该项标的拍卖结束。
5、竞买人务必妥善保管好自己的数字证书及账号密码,无论竞买人的网上报价行为由谁操作,竞买人均应对其自身账号的报价行为负责,一经报价不得反悔;数字证书持有人在交易系统中所有活动及操作,均被交易系统自动记录,视为真实或经合法授权的行为,具有法律效力,由其自行承担竞买行为所引起的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
6、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出现中止或终止拍卖会的情形时,拍卖人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网上竞价活动。
7、为了保障网络拍卖的顺利进行,竞买人应提前主动熟悉交易系统和网上操作流程。竞买人可于拍卖前登录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综合交易—模拟竞价大厅”,体验模拟竞价。
网上操作流程详见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zs.gov.cn/)“服务指南—资料下载”—《综合交易拍卖管理-竞买人操作手册V1.4-20201010》。
8、在操作过程中如遇到任何问题请咨询拍卖人:广东省中资拍卖有限公司,咨询电话13928878880(联系人:刘先生)
九、拍卖标的特别说明
拍卖标的可能存在着瑕疵或尚未发现的缺陷,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一项或多项。如发生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形的,风险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人及委托人不保证拍卖标的不具有其他未知的瑕疵。标的拍卖成交后,因买受人自己的原因对拍卖标的现状及瑕疵产生错误认识和了解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责任,拍卖人及委托人不因拍卖标的的瑕疵或可能存在的瑕疵承担任何责任。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所交纳的成交价款不因(包括但不限于)拍卖标的存在瑕疵等原因而退还。拍卖人充分告知竞买人有关拍卖标的的相关详情如下,竞买人应审慎考虑并自行决定自己的竞买行为,拍卖一经成交确认具有法律效力,买受人自愿承担投资风险产生的一切损失和不能获得相应预期利益的后果。
1、本场网络竞价拍卖会经委托方确认,标的没有优先权人。
2、竞买人在竞拍前应实地详细查看标的现状、核对资料,并应于拍卖会前向当地政府相关部门及拍卖人详尽了解认定拍卖标的,对标的的全部瑕疵有十分明确的认识,并请充分考虑拍卖成交后可能需要支付的税金和费用。
3、本次网络竞价拍卖标的为物业租赁权,按标的项下物业现状拍卖,标的物业首年租金按¥100万元收取(已含装修免租期8个月),即起拍价为第二年首月租金。第四年开始租金每3年递增3%,租赁保证金为¥100万元。拍卖标的项下物业的具体租赁起止日期、租赁面积、物业经营范围、物业交接日期及相关条款的约定等以委托方通知买受人双方共同签署《租赁合同》为准。
4、买受人即承租人必须承诺保证按约定用途合法、合规使用租赁物业。拍卖成交后由委托人协助买受人根据租赁物业的相关情况并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政策及规定办理相关营业许可证照,若因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政策及规定无法办理相关营业许可证照,拍卖人对此不负责。
5、买受人拟对租赁物业的装修设计与施工方案须提交委托方审核、确认,于征得委托方书面同意后方能进行;未经委托方书面同意,不得兴建加建临时性或永久性建筑物;若上述事项未经委托方同意或确认,委托方有权解除合同,租赁保证金不予退回。
6、买受人(即承租人)与委托方自签署《租赁合同》后,双方的权利义务按《租赁合同》的相关条款约定执行,双方已建立新的法律关系,后续程序与拍卖人无关。委托人将标的项下物业移交给买受人(即承租人),移交后的物业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即承租人)承担。移交后的租赁物业毁损、灭失的风险、以及造成第三人损害的,由买受人(即承租人)承担全部责任。买受人在对租赁物业进行装修和投入生产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包括工人工资、工人受伤害事故、生产安全责任、消防安全、债务等责任)均由买受人承担。
7、未经委托方同意,买受人不得转租、转借或分租该成交标的项下所出租物业。《网络竞价成交确认书》的买受人名称及《租赁合同》承租人的名称,以拍卖前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的竞买人名称为准,不予变更或增减。
8、拍卖前,标的项下物业的相关费用由委托人负责解决,拍卖成交后,由委托人和买受人签署《租赁合同》后,将拍卖标的项下物业直接移交给买受人,移交后的物业所产生的全部相关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9、买受人所经营的相关行业须征得委托方同意并符合国家及地方政府的法律法规的有关政策及规定,自行办理相关营业许可证照,委托方对此不负责。经营产生的水费、电费、管理费、经营税费、租赁期间的物业及设施日常维护费等所有相关费用,及在经营过程中遇到的相关问题,由买受人(即承租人)自行承担处理,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如违法违规经营受到政府职能部门查处,委托方概不负责,并视同违约,租赁保证金不作退回。买受人在租赁期间应规范用电,不得私拉乱接电线,必须按消防规定配备消防设施装置,保持消防通道畅通,消除潜在的安全隐患,租赁物业的消防安全责任由买受人承担。
10、网络竞价现场,竞买人的出价即视为其本人已查看本场网络竞价拍卖会的有关详细资料内容--挂网《公开拍卖公告》、《竞买规则》、及其附件《租赁合同》等,已知悉和认可并同意上述资料中各项条款的告知与约定。
11、经网络确认最终出价最高者为买受人。拍卖人出具成交证明,买受人待委托人通知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签订由委托方提供的《租赁合同》,并于签订合同后两个工作日内支付首年租金¥100万元(已含装修免租期8个月),并支付¥100万元作为租赁保证金。买受人逾期未与委托方签订《租赁合同》,视为违约,委托方将有权没收拍卖保证金。
12、拍卖人已向竞买人充分告知竞买标的应承担的全部成本,成交后买受人须支付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款项:①租赁保证金;②月租金;③拍卖佣金;④标的项下物业移交后产生的所有相关费用;⑤其他应由买受人承担的相关费用等。
13、租赁物业的位置、用途、面积、租赁权起止日期等内容仅供参考,若与实际有出入的以委托人最后确认签订《租赁合同》为准。无论实际差异多少,成交价款不作调整,拍卖公司及委托人不作退(或补)价处理。
十、其他注意事项
本标的买受人除需要签署《租赁合同》外,另需要签署《项目履约监管合同》,该合同细则请查阅门户附件,凡报名参拍者,即视为接受《项目履约监管合同》的条款内容。另特别约定以下三点:
(1)建筑物屋顶补漏水、电梯故障维修、消防设备维护等费用由承租方负责(各项维修标准必须达到相关规定的验收标准),承租方按实际投入资金并经双方确认结算的金额在租期的第二年抵扣应缴租金。如上述维修费用大于应缴租金由承租人自行承担,如维修费用少于应缴租金,承租人应向出租人补缴差额。
(2)配套设施:门前空地(无证)约8900平方米配套给承租方作停车使用,使用期间不计取承租方租金。空地及周边绿化带的维修及养护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3)销售额及税收:承租方需在黄圃镇辖区内注册经营实体,在第3年需实现年销售额累计¥3亿元,年税收累计¥600万元,第4-8年期间需实现年销售额累计¥4亿元,年税收累计¥800万元,第9-10年期间需实现年销售额累计¥8-10亿元,年税收累计¥1600万元。承租方未能按时按量完成销售额的,下一年度的租金标准比上年的租金提升15%。(按企业在国家税务总局申报为准)
十一、保证金的退回
1、买受人保证金: 待买受人与委托人签署《租赁合同书》和《项目履约监管合同》,并缴纳相关租赁保证金和首年租金后 ,由拍卖人在交易系统提交退保申请,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原路退回买受人的竞买保证金。
2、竞买人保证金:未成交竞买人的保证金,由拍卖人于拍卖结束后在交易系统提交退保申请,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原路退回竞买人的竞买保证金。
十二、拍卖成交价款收取
拍卖成交的,买受人在签订《租赁合同》和《项目履约监管合同》后两个工作日内支付首年租金(按¥100万元收取),并支付¥100万元为租赁保证金,款项汇转至委托人指定账户。
十三、拍卖佣金收取
拍卖成交的,拍卖人向买受人收取一个月租金金额作为拍卖佣金,买受人应于拍卖成交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广东省中资拍卖有限公司支付。
拍卖人收款指定账户如下:
开户名:广东省中资拍卖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黄圃新明分理处
开户账号:44050178006000000355
十四、本拍卖信息同时刊登在2021年11月23日 《中山日报》 。
十五、标的展示时间:2021年11月27日至2021年11月28日
十六、咨询电话、地址:
拍卖公司名称:广东省中资拍卖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3928878880;
拍卖公司地址:中山市黄圃镇新丰北路63号蓝天金地10幢11卡;
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中山市东区博爱六路22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D区。
广东省中资拍卖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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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通广场评估报告.pdf (2367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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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流流通广场 证件.pdf (5243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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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通广场权属说明2.pdf (683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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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图片.pdf (6269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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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委托书(公司).doc (11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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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及房屋租赁合同范本.docx (28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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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履约监管合同.doc (39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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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图纸.pdf (1253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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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证明书.doc.doc (25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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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人操作手册V1.4-20201010.doc.doc (5255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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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委托书(个人).doc.doc (14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