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口镇胜隆储备土地填土项目(首期工程)答疑、澄清及延期公告
一、答疑部分
(1):一、投标文件格式的用户需求书响应一览表中招标文件条款描述和投标人响应描述所涉及的内容比较多,如没有偏离招标文件要求是否可以在偏离情况说明中填完全响应,描述内容可以不用填写? 二、投标文件格式的合同条款响应一览表中原条款描述和投标人响应描述所涉及的内容比较多,如没有偏离招标文件要求是否可以在偏离情况说明中填完全响应,描述内容可以不用填写?
答: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响应一览表”有相关要求,请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招标文件中的“合同条款响应一览表”有相关要求,请按照执行。
(2):1、为编制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和统一性,承诺土方来源来自岐江新城范围的承诺书和与岐江新城范围土源持有人签订的土方协议可否提供统一的格式。 2、土源的土方来源要达到多少土方量才符合要求?请明确。 3、招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的总价填报格式中的单位是否有误?请明确。 4、如同时参加A、B包组的投标,投标文件要分别提供2套的投标文件,而投标文件的工程名称如何区分编制。请明确。 5、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的用户需求书响应一览表和合同条款响应一览表,招标文件条款描述一栏中条款描述内容大多,可否只填条款描述的标题即可?投标人响应描述是否填写符合招标文件所描述的要求即可。请明确。
答:1、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格式自拟;2、本小项提疑详见澄清部分第1点;3、本小项提疑详见澄清部分第2点;4、可在项目名称后备注所参投包组号;5、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响应一览表”、“合同条款响应一览表”有相关要求,请按照执行。
(3):项目要求岐江新城开发建设范围内的土源,请问岐江新城范围包括哪些地方?
答:请查看招标文件内容及附件(可查看本公告附件)。
(4):我司有2个土方开挖和运走的业绩,同一个业主,同一时间。项目名称不一样 该业绩可以吗?
答:招标文件中同类业绩要求“供应商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类似项目业绩的”,请按照提供即可。
(5):土方的业绩是专业分包可不可以吗?
答:招标文件中同类业绩要求“供应商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类似项目业绩的”,请按照提供即可。
二、澄清部分
1、招标文件第29页“第五章 用户需求书”中“三、土源证明”中的“★本项目兼顾统筹解决岐江新城开发建设开挖土方弃土问题,因此投标人须提供土方来源自岐江新城开发建设相关项目证明,可提供以下第1、2项或第1、3项证明资料(第1项为必须提供,且第2、3项必须有其中1项),不提供或所提供资料无法证明的按无效投标处理:1、承诺土方来源来自岐江新城范围的承诺书;2、与岐江新城范围土源持有人签订的土方协议(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3、与岐江新城开发建设单位签订的承包合同(须包含土方相关内容),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修改为:“★本项目兼顾统筹解决岐江新城开发建设开挖土方弃土问题,因此投标人须提供所填土方源自岐江新城开发建设范围内的证明(证明材料涉及到的累计开挖土方量须大于或等于所投包组的设计填土方量的50%,岐江新城开发建设范围详见相关示意图),上述证明可提供以下第1、2、3项或第1、2、4项资料(其中第1、2项为必须提供,且第3、4项必须有其中1项),不提供或所提供资料无法证明的按无效投标处理:1、承诺土方来源来自岐江新城范围的承诺书;2、近三年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对土方来源涉及的项目(指以下第3、4项提及的项目)的批复证明:包括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规划许可证明以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施工许可证明。规划许可证明和施工许可证明均需提供,该项资料方有效;3、与岐江新城范围土源持有人签订的土方协议(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4、与岐江新城开发建设单位签订的承包合同(须包含土方相关内容),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招标文件“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中的“管理费投标报价”中的“【总价】小写: 元/立方米(大写: 元每立方米)”统一修改为:“【总价】小写: 元(大写: 元)”。
三、延期事项
1.缴纳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延期至:2021年9月22日17:00(北京时间)。
2.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延期至:2021年10月9日09:00至09:30(北京时间)。
3.投标截止时间延期至:2021年10月9日09:30(北京时间)。
4.开标评标时间延期至:2021年10月9日09:30(北京时间)。
四、其他说明
原招标文件与本文件有不符之处,以本文件为准,本文件未涉及内容仍以原招标文件为准。
采购人:中山市土地储备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粤晟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1年9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