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地坪工程

翠亨新区起步区科学城片区配套市政路网建设 工程监理答疑及澄清文件

日期:2022-08-10 17:47:00

翠亨新区起步区科学城片区配套市政路网建设工程监理
招标申请编号 2021617655
项目名称 翠亨新区起步区科学城片区配套市政路网建设工程监理
标段名称 翠亨新区起步区科学城片区配套市政路网建设工程监理
首次公告日期(招标公告发布日期) 2021年12月24日
标题 翠亨新区起步区科学城片区配套市政路网建设 工程监理答疑及澄清文件
内容


翠亨新区起步区科学城片区配套市政路网建设



工程监理答疑及澄清文件



一、答疑部分



1. 监理人员培训证上的公司名称暂未变更的,但社保已在公司购买连续3个月以上的社保,是否以投标单位所提供社保为准?



答:






2、请问本项目的投标文件中是否需要放置监理员证件资料?本项目配备的监理人员是否可以用投标人分公司社保?



答:投标文件中需要放置监理员证件复印件资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监理人员可以用投标人分公司(非法人)社保。






二、澄清部分



1、删除招标文件中使用说明:十三、投标人必须完成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信息填报,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平台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企业资质资格”为依据,截图打印后须加盖公章作为投标文件内容之一,信息的具体版式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版式为准。



2删除第三章 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2技术标基本资料初步评审中:











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企业资质资格”截图(加盖公章)




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企业资质资格”截图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与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一致







3、删除第三章 评标办法3.否决性条款中:



3.2.1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中任一成员)名称和资质与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企业资质资格”截图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不一致的。”



后续条文序号自行做相应调整。



4删除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4.技术标“(8)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企业资质资格”截图,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5、删除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4.技术标一、基本资料“8、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企业资质资格”截图”。



6、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



监理违约金一览表
























































































序号




违约项目










1




监理工程师如在质量管理、计量和变更设计工作中弄虚作假,包括但不仅限于存在质量不合格项目或承包人未实施的项目进入月度计量的情况,每发现一次:



1)扣除监理服务费5万元,同时要求撤换该监理工程师,并同时执行人员变更扣罚条款



2)如给委托人造成重大损失、情节严重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2




监理工程师不得借职务之便违规向承包人介绍分包队伍、推销原材料、介绍务工人员, 如有发生:



1)扣除监理服务费5万元;



2)撤换该监理工程师并将分包队伍、材料供应商及有关人员清除出场;并同时执行人员变更扣罚条款。










3




监理工程师在监理工作中发生越权审批或肢解变更项目、变相越权审批等行为,每次处 1 万元的违约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以 3万元的违约金,给委托人造成经济损失的, 监理人应以损失额的 30%赔付给委托人,同时该人员必须被撤换并同时执行人员变更扣罚条款。







4




监理人或监理人员不得以任何名义向承包人索要各种费用、物品或器具等,每发现一次处以监理服务费 10万元的违约金,并撤换该人员;并同时执行人员变更扣罚条款。







5




监理人违反监理合同的规定,将监理服务的任何部分转让或分包的,委托人有权单方面终止监理合同,并没收监理人的履约担保金。










6




监理人不履行职责,造成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或与承包人串通损害委托人利益的,委托人有权采取以下措施:



1)情节较轻的,处以 10 万元的违约金/次。



2)项目发生安全或质量责任事故的,经相关部门调查判定,一般安全生产事故的扣违约金50万元/次,较大事故的扣违约金100万元/次,属重大事故的扣违约金300万元/次,属特别重大事故的扣违约金500万元/次。违约金从中标人的监理费下一次支付中扣除。







7




国家规范规定的工序、部位必须进行旁站的及蔽工程监理人员必须全过程旁站。若发现无旁站时,每发现一次给予监理人 1 元的经济违约金。




8




现场的质量、安全问题,若监理单位未能及时向业主汇报,经业主发现超过3次,从第4次开始按1万元/次进行处罚,并在当期监理服务款项中扣除。




9




监理人员必须及时检查和签认现场资料,如违反处以1//次的违约金。







10




监理人员未发现施工现场严重违规作业或发现但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制止的,处以2/次的违约金,撤换有关人员;并同时执行人员变更扣罚条款。




  11




经监理工程师审核后上报的计划统计报表、计量支付报表及工程变更资料,如出现未按规定时间报送,处以5000//次的违约金;出现人为错漏、不负责任乱签字、不按合同条款规定计量导致出现偏差且单项偏差达到 20%或以上的,处以 1//次的违约金,撤换有关人员并同时执行人员变更扣罚条款。







12




监理人未按要求建立有关台帐及整理有关资料的,或台帐及资料反映的内容与工程实施进展脱节的,发现一次给予 1元的违约金;监理人未按委托人要求提供有关资料及工程汇报材料,或未及时提供的,发现一次处以1元的违约金。







13




监理人应负责编制竣工档案与结算文件的一致性,重点审查竣工图工程量与结算工程量的一致性,若发现竣工图工程量与结算工程量不一致,每发现一违约金款 2000 元。




14




拟投入本项目的投标文件中承诺的管理人员施工报建前不得擅自更换,因不可抗力因素除外,否则作弃标处理;施工报建后,承包人不得随意变更承诺的管理人员,如因不可抗力因素不得不变更的,须经发包人同意。变更人选在资格、资历、能力等方面均不得低于原来的人选,上述变更管理人员的,总监理工程师每人次支付违约金30万元,专业监理工程师每人次支付违约金20万元,监理员每人次支付违约金10万元。违约金从中标人的监理费下一次支付中扣除。



注:不可抗力因素包括:因重病或重伤(持有县、区以上医院证明)两个月以上不能履行职责的、离职、死亡的。










15




委托人要求核查的监理人员的证件原件(执业资格证、职称证等)不能提供或不能按时提供的,按下列条款处理:



1)处以1万元/人次的违约金;



2同时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进行更换,如不按要求进行更换的,处以 1000 /天的违约金直至监理人更换为止。






















16




监理人拟投入本项目的总监驻地、专业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员等必须为本项目专职人员,不得兼任其他项目监理职务;必须保证每月 26 (含26天)以上留在施工现场;离开施工现场超过 2 2 天)时间须经委托人批准。如违反:



1兼任其他项目监理职务的,处以 10万元/人的违约金,同时处以 1000 //人次的违约金直至监理人纠正为止;



2中标单位保证人员出勤率,施工阶段总监理工程师和专业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员每月的出勤时间不得少于26(含26天),且应每月月初将出勤率及相关工作计划提交业主确认,出勤率(须按业主要求提供考勤记录,全员考勤,不得分批进场)不足且未经业主批准的总监理工程师按每天计扣违约金1万元,专业监理工程师按每人每天计扣违约金5000元,监理员按每人每天计扣违约金2000元。上述违约金从中标人的监理费下一次支付中扣除。













17




1中标人保证按照监理仪器设备配备表中所配备的监理仪器设备在开工后全部布置于现场,并满足施工监理的需要,否则,愿意接受招标人以10万元/每件少投入仪器设备的标准计扣违约金,总计不超过合同总价的5%,违约金从中标人的监理费下一次支付中扣除。



2)根据工程实际需要,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增加仪器、设备的数量或新增部分仪器或设备,如监理人拒绝执行,委托人将按书面通知要求到位的最后期限起算,处以 1000 / 天的违约金直至该仪器或设备到位为止。




18




中标单位保证在施工单位进场施工前30天内在项目所在地附近设置独立的监理办公地点(项目监理部) ,自行解决项目组成员的办公和食宿,不使用施工单位提供的办公、食宿等场所、设施和物品。项目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监理单位仍未设置办公地点的,计扣违约金10万元/月,总计不超过合同总价的20%,违约金从中标人的监理费下一次支付中扣除。




19




施工阶段,中标单位的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兼任其他项目职位,如擅自兼任其他项目职位的,按每次计扣违约金人民币10万元。违约金从中标人的监理费下一次支付中扣除。








修正为:



监理违约金一览表
























































































序号




违约项目










1




监理工程师如在质量管理、计量和变更设计工作中弄虚作假,包括但不仅限于存在质量不合格项目或承包人未实施的项目进入月度计量的情况,每发现一次:



1)扣除监理服务费5万元,同时要求撤换该监理工程师,并同时执行人员变更扣罚条款



2)如给委托人造成重大损失、情节严重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2




监理工程师不得借职务之便违规向承包人介绍分包队伍、推销原材料、介绍务工人员, 如有发生:



1)扣除监理服务费5万元;



2)撤换该监理工程师并将分包队伍、材料供应商及有关人员清除出场;并同时执行人员变更扣罚条款。










3




监理工程师在监理工作中发生越权审批或肢解变更项目、变相越权审批等行为,每次处以 1万元的违约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以 3 万元的违约金,给委托人造成经济损失的, 监理人应以损失额的 30%赔付给委托人,同时该人员必须被撤换;并同时执行人员变更扣罚条款。







4




监理人或监理人员不得以任何名义向承包人索要各种费用、物品或器具等,每发现一次处以监理服务费 10 万元的违约金,并撤换该人员;并同时执行人员变更扣罚条款。







5




监理人违反监理合同的规定,将监理服务的任何部分转让或分包的,委托人有权单方面终止监理合同,并没收监理人的履约担保金。










6




监理人不履行职责,造成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或与承包人串通损害委托人利益的,委托人有权采取以下措施:



1)情节较轻的,处以 10 万元的违约金/次。



2)项目发生安全或质量责任事故的,经相关部门调查判定,一般安全生产事故的扣违约金50万元/次,较大事故的扣违约金100万元/次,属重大事故的扣违约金300万元/次,属特别重大事故的扣违约金500万元/次。







7




国家规范规定的工序、部位必须进行旁站的及隐蔽工程,监理人员必须全过程旁站。若发现无旁站时,每发现一次给予监理人1元的经济违约金。




8




现场的质量、安全问题,若监理单位未能及时向业主汇报,经业主发现超过3次,从第4次开始按1万元/次进行处罚。




9




监理人员必须及时检查和签认现场资料,如违反处以 1/项/次的违约金。







10




监理人员未发现施工现场严重违规作业或发现但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制止的,处以2/次的违约金,撤换有关人员;并同时执行人员变更扣罚条款。




  11




经监理工程师审核后上报的计划统计报表、计量支付报表及工程变更资料,如出现未按规定时间报送,处以5000元/项/次的违约金;出现人为错漏、不负责任乱签字、不按合同条款规定计量导致出现偏差且单项偏差达到 20%或以上的,处以 1万/项/次的违约金,撤换有关人员;并同时执行人员变更扣罚条款。







12




监理人未按要求建立有关台帐及整理有关资料的,或台帐及资料反映的内容与工程实施进展脱节的,发现一次给予 1元的违约金;监理人未按委托人要求提供有关资料及工程汇报材料,或未及时提供的,发现一次处以1元的违约金。







13




监理人应负责编制竣工档案与结算文件的一致性,重点审查竣工图工程量与结算工程量的一致性,若发现竣工图工程量与结算工程量不一致,每发现一处扣违约金款 2000 元。




14




拟投入本项目的投标文件中承诺的管理人员施工报建前不得擅自更换,因不可抗力因素除外,否则作弃标处理;施工报建后,承包人不得随意变更承诺的管理人员,如因不可抗力因素不得不变更的,须经发包人同意。变更人选在资格、资历、能力等方面均不得低于原来的人选,上述变更管理人员的,总监理工程师每人次支付违约金30万元,专业监理工程师每人次支付违约金20万元,监理员每人次支付违约金10万元。



注:不可抗力因素包括:因重病或重伤(持有县、区以上医院证明)两个月以上不能履行职责的、离职、死亡的。










15




委托人要求核查的监理人员的证件原件(执业资格证、职称证等)不能提供或不能按时提供的,按下列条款处理:



1)处以1万元/人次的违约金;



2)同时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进行更换,如不按要求进行更换的,处以 1000 元/天的违约金直至监理人更换为止。






















16




监理人拟投入本项目的总监(驻地)、专业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员等必须为本项目专职人员,不得兼任其他项目监理职务;必须保证每月26天(含26天)以上留在施工现场;离开施工现场超过 2 天(含2 天)时间须经委托人批准。如违反:



1)兼任其他项目监理职务的,处以 10万元/人的违约金,同时处以 1000 元/天/人次的违约金直至监理人纠正为止;



2)中标单位保证人员出勤率,施工阶段总监理工程师和专业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员每月的出勤时间不得少于26天(含26天),且应每月月初将出勤率及相关工作计划提交业主确认,出勤率(须按业主要求提供考勤记录,全员考勤,不得分批进场)不足且未经业主批准的总监理工程师按每天计扣违约金1万元,专业监理工程师按每人每天计扣违约金5000元,监理员按每人每天计扣违约金2000元。













17




1)中标人保证按照监理仪器设备配备表中所配备的监理仪器设备在开工后全部布置于现场,并满足施工监理的需要,否则,愿意接受招标人以10万元/每件少投入仪器设备的标准计扣违约金,总计不超过合同总价的5%。



2)根据工程实际需要,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增加仪器、设备的数量或新增部分仪器或设备,如监理人拒绝执行,委托人将按书面通知要求到位的最后期限起算,处以 1000 元/天的违约金直至该仪器或设备到位为止。




18




中标单位保证在施工单位进场施工前30天内在项目所在地附近设置独立的监理办公地点(项目监理部) ,自行解决项目组成员的办公和食宿,不使用施工单位提供的办公、食宿等场所、设施和物品。项目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监理单位仍未设置办公地点的,计扣违约金10万元/月,总计不超过合同总价的20%。




19




施工阶段,中标单位的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兼任其他项目职位,如擅自兼任其他项目职位的,按每次计扣违约金人民币10万元。








注:原招标文件与本文件有不符之处,以本文件为准,本文件未涉及内容仍以原招标文件为准。






  人:中山翠亨新区工程项目建设事务中心



                                                                                              招标代理:中山远信工程咨询招标有限公司    

                                                                                                      期:2022118

日程安排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1-12-24 17:30
发售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开始时间2021-12-24 17:30发售招标(资格预审)文件结束时间2021-12-31 17:30
投标人提出问题截止时间2022-01-07 17:30招标人网上澄清截止时间2022-01-18 17:30
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2-01-10 17:00投标截止时间2022-02-15 09:30
企业签到开始时间2022-02-15 08:40开标时间2022-02-15 09:30
招标人信息
招标人名称 中山翠亨新区工程项目建设事务中心 招标人联系人 刘浩钦 招标人联系方式 0760-88586050
招标人地址 中山市马鞍岛翠城道翠亨新区规划馆一楼
招标代理信息
招标代理名称 中山远信工程咨询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联系人 何君 招标代理联系方式 0760-88860669、13427065839
招标代理地址 中山市石岐区第一城怡景5幢二层10-11卡
招标监督部门信息
监督部门名称 翠亨新区房屋市政工程招投标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0760-88583664
监督部门地址 中山市马鞍岛香山大道28号翠亨新区规划馆一楼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