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粤港澳大湾区研究院新建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
服务项目 无答疑及澄清文件
一、答疑部分:
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粤港澳大湾区研究院新建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项目编号:JXZS20220214GK714)在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2022 年3月 30 日17时00分)前,没有投标人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交易系统提出需要澄清和解答的问题,因此本项目无答疑文件。
二、澄清部分:
1、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中增加
“七、履约担保
(1)履约担保的形式: 转账支票 或 银行保函 或 保证保险或招标人认可的担保公司保函
(2)履约担保的金额: 中标价的10%
(3)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按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
2、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 四、付款方式”更正为:
“四、付款方式
1、预算编制费的支付:中标人的预算编制报告,经招标人的上级财政部门审定并出具审核报告后,招标人按下列公式一次性向中标人支付预算编制费:建安工程预算审定价×(1-施工中标下浮率)×2.2‰×(1-中标下浮率);
2、进度款:进度款:每3个月支付一次,每次支付费用=每3个月的施工进度造价/(经财局审定的预算价×(1-施工中标下浮率))*(以经财局审定的预算价为基数结合造价咨询中标下浮率及施工中标下浮率计算得出的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管理费-预算编制费)*50%;
3、区财局受理结算资料后,支付至以一审结算价为基数结合造价咨询中标下浮率计算出来的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管理费的80%。
4、竣工结算经财政部门审定定案后,支付至相应咨询服务费的97%。
5、尾款:剩余3%尾款待缺陷责任期(24个月)满且工程结算完成后一个月内一次性付清。
注:中标人每次拟收取费用前,应向招标人提出请款计划,请款时应按招标人要求出具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准备有关请款材料及佐证文件。招标人收到中标人请款的材料后15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付款。”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山火炬开发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中山市火炬开发区会展东路12号投资大厦十三楼1311房
联系人: 胡工
电 话:0760-88581580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地 址:中山市东区中山五路弘业大厦2楼207室
联系人:李小姐
电 话:13078611562,0760-88329996
中山火炬开发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2022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