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市府机关大院及市人大市政协配电房设备更新改造项目(第2次) |
招标申请编号 | 2021406581 |
项目名称 | 市委市府机关大院及市人大市政协配电房设备更新改造项目(第2次) |
标段名称 | 市委市府机关大院及市人大市政协配电房设备更新改造项目(第2次) |
首次公告日期(招标公告发布日期) | 2021年10月22日 |
标题 | 市委市府机关大院及市人大市政协配电房设备更新改造项目(第2次)招标失败的公告 |
内容 | 市委市府机关大院及市人大市政协配电房设备更新改造项目(第2次)招标失败的公告
致各投标人:
市委市府机关大院及市人大市政协配电房设备更新改造项目(第2次)(招标申请编号:2021406581),经2021年11月18日评标会评定,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为广东恒辉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中标候选人为深圳市中浦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第三中标候选人为广东中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标候选人公示时间为2021年11月19日17:30至2021年11月22日17:30止。
按照招标文件承诺书的要求:“投标人承诺现场施工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现场施工作业人员证件的原件及由投标人购买的近六个月社保证明(2021年4月至9月)原件,由招标人在评标结束后,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进行查验。若查验不通过,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查验通过后确认的名单作为施工期间进入招标人管辖场所实名认证的依据。投标人需确保现场施工作业人员符合要求,否则按提交虚假材料进行投标行为上报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处理。”
经查验,第一中标候选人(广东恒辉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中标候选人(深圳市中浦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第三中标候选人(广东中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3家推荐中标候选人均不符合证件原件核查的要求,自动放弃中标候选资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3号)第五十五条“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和招标文件第62页“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经研究决定,现对本项目进行重新招标,原项目招标失败。
具体时间议程安排请留意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特此公告。
招标人:中山市委市府机关大院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日 期:2021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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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信息 | 招标人名称 | 中山市委市府机关大院服务中心 | 招标人联系人 | 张子龙 | 招标人联系方式 | 0760-88328017 | 招标人地址 | 中山市东区松苑路一号之二 | |
招标代理信息 | 招标代理名称 |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吴毓茗 | 招标代理联系方式 | 17328191356/0760-88817108 | 招标代理地址 | 中山市兴中道五号颐和中心708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