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上网竞价出让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暂行办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 《广东省土地使用权交易市场管理规定》《中山市土地使用权公开交易管理办法》《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用地使用权与矿业权公开上网竞价(不设最高限价)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中山市自然资源局经中山市人民政府批准以上网竞价方式公开出让编号为G10-2021-007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受中山市自然资源局委托,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实施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交易活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竞买要求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上网竞价出让通过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网址:http://ggzyjy.zs.gov.cn)。竞买人必须办理数字证书并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上网竞价交易活动。
二、出让宗地概况
土地总面积98092.54平方米(折合147.1388亩),位于中山市古镇镇顺康大道,现状为已平整,用途为教育用地,出让年限为50年。
三、土地开发建设要求
1.规划指标要求:容积率≤1.5,绿地率≥35%,建筑密度≤30%,建筑限高≤60米,计容建筑面积≤147138.81平方米。
2.其他规划要求
(1)停车位的设置标准应不低于《中山市城市规划技术标准与准则》要求。
(2)地下空间情况:使用性质为地下车库,总建筑面积为341371.72平方米,其中负一层建筑面积为85342.93平方米,开发强度上限为地下4层,竖向利用深度为浅层(0-15m)。
(3)公建配套设施建设要求:
①设置一所高中(少于等于90班)及一所幼儿园(不少于20班,结合出让用地,整体方案要设置幼儿园独立使用的出入口,保证幼儿园机动车出入)
②须设置一个建筑面积≥40平方米的10kv开关站。
(4)其他规划指标及要求按《建设用地规划条件》(业务编号:061142021050001)执行。
3.建设期限要求:在2023年2月7日之前开工,在2025年2月6日之前竣工。
4.竞得人未如期开发建设,应按《中山市闲置土地处置实施办法》(中府[2013]32号)及《出让合同》相关规定办理。
四、其他公开交易条件
(1)本宗用地成交后,竞得人须按本出让文件要求与中山市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条款》。
(2)本宗用地成交后,若竞得人为非古镇镇注册的企业,则竞得人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条款》之日起60天内在中山市古镇镇注册成立全资独立法人企业,竞得人或全资独立法人企业实缴注册资本为500万元,再办理不动产产权登记手续;竞得人为出让用地所属镇街注册的企业,竞得宗地不动产权证可直接办至竞得人名下,竞得人也可以在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60日内在项目用地所属镇街注册以竞得人为唯一投资者的企业,竞得宗地不动产权证可直接办至新企业名下。同时,全资独立法人企业对竞得人享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条款》全部权利义务承担连带责任。竞得人及在中山市古镇镇注册成立的全资独立法人企业须具有良好的信用、财务状况和相应的投融资能力。
(3)本宗用地成交后,由竞得人自行与中山市古镇镇人民政府签订《项目履约监管合同》,竞得人就该用地项目的开发建设事宜接受中山市古镇镇人民政府的监督。竞得人所成立全资独立法人企业必须与镇街政府签订补充监管合同,承继原监管合同的权利义务。
(4)受让人因自身原因未能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日期开工建设逾期超过270日但未满一年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出让合同。受让人将土地退还给出让人后,出让人扣除受让人应当支付的违约金及其他必要费用后,将已收取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退还给受让人(不计利息)。
五、竞投起始价、竞价增幅
上网竞价起始价为人民币103,291,445元(即约702,000元/亩),每次最小竞价增幅为1,030,000元。本次上网竞价出让不设保留价。
六、竞买人资格要求
1、竞买人或其控股公司(子公司)须在中山市取得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不接受联合竞投;
2、竞买人或其控股公司(子公司)须具有全国范围内投资办学经验,具有高中学段的办学资质;
3、竞买人须与国家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4、纳入市“信用联合奖惩应用系统”黑名单的竞买人及与其有参股、控股、投资关系的法人、个人及其他组织,在失信行为消除前,不得参与竞买土地。
竞买人应配合提供相关资料。
七、竞买保证金及收取账号
1.竞买人应预交竞买保证金人民币51,640,000元,公开出让成交后保证金中总成交出让价款的20%部分转作合同定金,其余转作出让价款;竞投不成交的,保证金按规定返还。
2.竞买人应在竞买申请开始后登录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系统)进入土地与矿业权交易系统申请获取保证金账号,并按规定向系统指定的账号汇入保证金,保证金须于2021年12月27日下午5时前到账(以交易系统显示的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3.竞买人必须以自己的名义缴交竞买保证金,不得代缴。
八、上网竞价资料获取
本次上网竞价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共服务系统)。竞买人可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共服务系统)浏览或下载本次上网竞价出让公告、须知及相关交易文件,并按规定的操作程序在网上参加竞买。
九、本次上网竞价时间安排
1.公告期:自2021年11月25日至2021年12月14日。
2.竞买申请时间:自2021年12月15日上午9时至2021年12月28日上午11时(节假日除外)。
3.网上报价时间:自2021年12月15日上午9时至2021年12月29日下午3时。
根据网上报价截止时的报价情况,可能进入网上限时竞价程序。
十、竞买资格及成交标准
竞买人须按照本次上网竞价公告和竞买须知的要求,办理数字证书、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向交易中心提交竞买申请文件资料[可登录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系统)进入土地与矿业权交易系统上传提交竞买申请文件资料,具体竞买申请文件资料详见《竞买须知》],经交易中心确认后,获得竞买号,取得上网竞价资格。竞买人在规定的上网报价时间内自行登录到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系统)进入土地与矿业权交易系统参与竞价,报价不得低于当前的交易价格,并按照规定的幅度增价。在网上报价规定的期限内只有一个竞买人缴交保证金并报价且报价高于或等于起始价,且符合其它条件的,即可确认成交;网上报价期限届满,在上网报价期限内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报价的,竞价系统将进入限时竞价程序,以上网限时竞价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
十一、竞价结果确认及《出让合同》的签订
上网竞价结束后,最高报价者必须在交易系统中打印《建设用地使用权最高报价确认通知书》,并按规定即时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订《成交确认书》(版本详见本交易文件),经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确认,双方签名盖章生效后,此次公开交易方可确认成交。如发现竞价过程、交易结果可能存在异常情况的,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可以暂停与竞买人签订《成交确认书》,待情况查明后,再行处理。
竞得人于公开出让成交当天,凭有效证件及《成交确认书》到中山市自然资源局签订《出让合同》并办理相关手续。
十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支付方式
上网竞价成交后,竞得人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总出让价款于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30天内一次性支付完毕(含保证金结转出让价款)。
十三、税费负担方式
竞得人需按相关规定缴交出让税费。
关于契税的缴交:根据中山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7年第1号公告规定,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单位和个人,应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契税征收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契税税款缴纳期限为依法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之前。未按规定办理纳税申报和缴纳税款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竞得人承担。
十四、土地交付
2022年2月7日之前,由中山市古镇镇人民政府按《国有建设用地交付协议书》约定标准,即按土地现状将土地交付竞得人使用,竞得人无须额外支付地上青苗、附着物等补偿费用。
十五、其它
1.本次建设用地使用权上网竞价出让是以现行法律法规、有关政策及收费标准为依据,竞买人竞得建设用地使用权后应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如遇国家、省、市法律法规、有关政策及收费标准调整,则按调整后的法律法规、有关政策和收费标准执行。
2.本次上网竞价不接受邮寄、电子邮件、电话、传真及口头竞投;涉及本次上网竞价的相关事项以本交易文件记载为准;如有关于本宗地竞买事宜的变更、澄清、说明等将通过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共服务系统)发布,请有意参与竞买者密切留意。其它未尽事宜,请详见本宗地的交易文件。
十六、联系方式
地址:中山市博爱六路22号市行政服务中心(原市博览中心常年展厅)二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D区
业务咨询电话:0760-89817365(欧先生)
数字证书咨询电话:0760-88231966、87868389
规划咨询电话:0760-88323671(窗口)
现场勘察电话:13726081966(李先生)
有形市场监督举报电话:0760-88309826、88810231
中山市自然资源局网址:http://www.zs.gov.cn/zrzyj/
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ggzyjy.zs.gov.cn
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1年11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