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地坪工程

科金城二期项目智慧楼宇配套建设设计答疑澄清文件

日期:2022-08-10 17:09:07

科金城二期项目智慧楼宇配套建设设计答疑澄清文件

 

各潜在供应商: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代理采购的科金城二期项目智慧楼宇配套建设设计(项目编号:0692-216CZST90185),现就潜在供应商提出的疑问和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需要澄清的内容作如下说明:

第一部分、答疑内容

一、 招标文件的“技术商务评分表”要求提供“企业业绩:(1)自2018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承接过合同金额在300万元以上的信息化(或智能化)设计类项目业绩”(事项一) (1)把项目业绩合同金额设定为加分条件,是否有失公平、公正?(问题或条款内容)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四)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该条例明确规定不允许将业绩作为加分条件。(说明疑问或无法理解原因) (3)我司建议将“(1)自2018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承接过合同金额在300万元以上的信息化(或智能化)设计类项目业绩,每提供一项得3分,满分15分。(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变更为“(1)自2018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承接过类似信息化(或智能化)设计类项目业绩,每提供一项得3分,满分15分。(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建议)

答:(1)本项目《技术商务评分表》中的企业业绩加分条件是根据项目实际规模内容进行设置,本项目的上限价为3315312元,业绩合同金额要求300万元以上符合本项目实际需求。

(2)采购文件第一部分磋商邀请函第三条第2款已明确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资金;本项目为企业自行采购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本项目《技术商务评分表》中并没有设置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作为加分条件。

(3)不作调整,按磋商文件要求执行。

 

二、 招标文件的“技术商务评分表--项目负责人及设计团队其它主要人员”关于项目负责人设定的总分为10分,但是(1)本项最高得4分和(2)本项最高得4分加起来才8分。(事项一) (1) (1)项目负责人设定了3个加分条件,每个得2分,合计应该是6分,但是写成了本项最高得4分,是否写错了?(问题或条款内容) (2)(1)项目负责人的3个加分条件提供3个证书,每个加2分,合计应该是6分,不是4分(说明疑问或无法理解原因) (3)我司建议将“项目负责人具有以下条件:①具有注册信息安全专业人员证书(CISP),得2分,最高2分;②具有(电子技术类或通信工程类)高级工程师职称,得2分,最高2分;③具有高级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得2分,最高2分;本项最高得4分。” 更改为“项目负责人具有以下条件:①具有注册信息安全专业人员证书(CISP),得2分,最高2分;②具有(电子技术类或通信工程类)高级工程师职称,得2分,最高2分;③具有高级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得2分,最高2分;本项最高得6分。”

答:关于《技术商务评分表》中项目负责人加分条件的表述已调整,详见本文件第二部分澄清内容。

第二部分、澄清内容

1、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部分评审方法《技术商务评分表》第3项评议内容中的“(1)项目负责人具有以下条件:①具有注册信息安全专业人员证书(CISP),得2分,最高2分;②具有(电子技术类或通信工程类)高级工程师职称,得2分,最高2分;③具有高级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得2分,最高2分;本项最高得4分。”修改为“(1)项目负责人具有以下条件:①具有注册信息安全专业人员证书(CISP),得2分,最高2分;②具有(电子技术类或通信工程类)高级工程师职称,得2分,最高2分;③具有高级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得2分,最高2分;本项最高得6分。”。

2、供应商的价格得分按磋商文件规定进行计算,扣至0分止,不设负分。供应商的技术商务得分及价格得分均保留2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原竞争性磋商文件、与本文件有不符之处的以本文件为准,本文件未涉及内容仍以原竞争性磋商文件为准。

采购人:中山建汇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1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