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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东凤镇小沥十三经济社2宗房地产租赁权(第二次)公开拍卖公告

日期:2022-08-10 17:05:54

 

中山市东凤镇小沥十三经济社2宗房地产租赁权(第二次)公开拍卖公告

 

受中山市东凤公路养护所委托,中山市物资拍卖有限公司于2021年11月25日(星期四)下午3时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按现状以网络拍卖方式公开拍卖:中山市东凤镇小沥十三经济社2宗房地产租赁权(第二次)。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竞价方式:网络竞价,价高者得(无须统一地点竞价)。【重要提醒:竞买人参拍时必须用数字证书登录交易平台综合交易系统进行竞买报价。】

二、竞价地点: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综合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

三、竞价时间:2021年11月25日(星期四)下午3时(竞买人须提前30分钟登录交易系统办理签到手续,领取随机竞买号)。

四、拍卖标的基本情况:

序号

拍卖标的名称

租赁期限

参考租赁面积(㎡)

租赁

用途

月租金起拍价(元/月)

竞买保证金(元)

竞价幅度(元)

是否有保留价

1

中山市东凤镇小沥十三经济社1259.38平方米房地产租赁权(框架结构5层)

三年

1259.38

商业/金融/办公

22000

44000

300

2

中山市东凤镇小沥十三经济社462.26平方米房地产租赁权(框架结构3层)

三年

462.26

商业/金融/办公

8700

17400

100

备注:

1、拍卖标的按现状拍卖,表中租赁面积等数据是由委托人提供的资料摘录,仅供参考。

2、标的为空置物业,买受人自签订《中山市市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租赁合同书》后按照合同约定算租金。

3、权属资料:①《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中府国用(东)字第030162号,土地使用权人为中山市公路局沙口大桥管理所,地类(用途)为办公室,土地使用权面积为644.27平方米;②《房屋所有权证》证号:粤房字第4805976号,房地产权属人为中山市公路局沙口大桥管理所,房产建筑面积1259.38平方米;③《房屋所有权证》证号:粤房字第4805977号,房地产权属人为中山市公路局沙口大桥管理所,房产建筑面积462.26平方米。

4、买受人(即承租方)营业范围要求:不得经营餐饮、旅店、游戏、游艺、棋牌、美容美发、娱乐、按摩、洗浴、网吧;不得生产、经营、存储易燃易爆用品;不得从事黄、赌、毒等违法活动;不得转租给第三方。

5、租金按季度收取;租赁保证金为3个月的月租金。

五、网上报名

1、申请人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11月24日上午12时前,交易系统自动识别截止时间,逾时将无法报名。

2、有意参加拍卖的申请人请先携带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复印件)办理数字证书【综合交易拍卖项目暂不支持使用粤商通】;然后在交易平台注册账号,注册成功并将数字证书绑定后,申请人方可登录交易系统进行报名、获取保证金账号、缴纳保证金等操作。

注册账号指引链接:(https://ggzyjy.zs.gov.cn/Application/NewPage/PageArtical_1.jsp?nodeID=83&articalID=212598)。

办理数字证书网址链接:(https://www.gdca.com.cn/customer_service/guide_service/application_guide/-00181/)。

3、报名所需材料

申请人须在报名页面的附件处上传以下资料:

自然人:(1)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2)如需委托,还需提交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企业法人:(1)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副本扫描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3)法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如需委托的,请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六、竞买保证金缴纳

 1、申请人必须在2021年11月24日下午4 时前按本公告和保证金缴纳通知书的规定以对公账号转账方式(自然人参与竞拍,请以本人银行账户进行转账)将保证金汇入对应的保证金账号。申请人参拍多个标的的,须将保证金逐笔汇入参拍标的对应的保证金账号。

2、申请人在交易系统的报名受理通过后,方可获取保证金账号。该账号是银行系统为本项目各申请人不同拍卖标的随机生成的唯一子账号,仅限该申请人缴纳对应拍卖标的的保证金使用。申请人应在交易系统提供的银行中选择其一申请保证金缴款账户,并按规定向该保证金账号汇入保证金。

3、保证金仅限申请人以转账方式缴纳,以到账为准,交易系统自动识别保证金到账情况,保证金逾时无法缴纳。

4、保证金有效到账后,申请人方可成为竞买人,才具有参加拍卖会的资格。没有按规定缴纳保证金的或在截止时间前保证金未能有效到账,将不具有参加拍卖会的资格。保证金到账情况由申请人登录交易系统自行查看,拍卖人及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均无法查看。

七、成交确认书的签署:

1、拍卖成交三个工作日内,买受人需携带以下资料与拍卖人一同到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等文件。如买受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等文件的,则视为违约,买受人应依据《拍卖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签约所需资料:

自然人:(1)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2)如需委托,还需提交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企业法人:(1)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副本扫描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3)法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如需委托的,请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八、网络拍卖注意事项

1、本公告中所涉及的时间,均以交易系统提供的时间为准。

2、本次拍卖,每项拍卖标的初设的竞价周期为10分钟,初设的延时周期为5分钟。竞买人须按交易系统的出价规则报价。在竞价周期倒计时结束前,最后5分钟内有竞买人报价的,竞价周期自动延时至5分钟,并重新开始倒计时。如此循环往复,直至产生最高报价且达到或超过保留价的竞买人即成为拍卖标的的买受人。

3、由于互联网可能出现的不稳定情况,不排除在线竞拍出现无法正常进行的各种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数字证书损坏、时间不同步、网络故障、电路故障、系统故障、系统被恶意攻击、停电等)而造成无法签到、无法报价、页面无刷新、竞拍暂停等,竞买人一旦参与竞拍即代表已认知及认同在线竞拍所带来的有关风险,拍卖人及交易平台不承担基于上述情况或由于竞买人误操作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及责任。由于本项目无需统一地点进行竞价,若竞买人自行到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竞价,由此发生的一切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设备故障等)和损失,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4、竞买人可于竞价结束前登录交易系统签到并领取随机竞买号,方可进行竞价。为保障网络拍卖的顺利进行,竞买人需按本公告第三条要求,提前登录交易系统签到并领取随机竞买号。在竞价过程中,竞买人需按规定的加价幅度报价,若自行报价,请仔细核对报价金额。若出现报价金额错误的情况,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后果。报价一经提交,经交易系统记录即视为有效报价,不得撤回。竞价过程中,请竞买人注意拍卖的时间限制,在交易系统规定时间内报价,交易系统规定时间结束后即视为该项标的拍卖结束。

5、竞买人务必妥善保管好自己的数字证书及账号密码,无论竞买人的网上报价行为由谁操作,竞买人均应对其自身账号的报价行为负责,一经报价不得反悔;数字证书持有人在交易系统中所有活动及操作,均被交易系统自动记录,视为真实或经合法授权的行为,具有法律效力,由其自行承担竞买行为所引起的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

6、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出现中止或终止拍卖会的情形时,拍卖人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网上竞价活动。

7、为了保障网络拍卖的顺利进行,竞买人应提前主动熟悉交易系统和网上操作流程。竞买人可于拍卖前登录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综合交易—模拟竞价大厅”,体验模拟竞价。

网上操作流程详见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zs.gov.cn/)“服务指南—资料下载”—《综合交易拍卖管理-竞买人操作手册V1.4-20201010》。

8、在操作过程中如遇到任何问题请咨询拍卖人:中山市物资拍卖有限公司,咨询电话0760-85316788、18022187437(谢小姐、梁小姐)。

九、拍卖标的特别说明:

1、拍卖人对拍卖的标的作现状拍卖,拍卖标的的位置、面积、《中山市市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租赁合同书》版式等均以竞买人现场查看实况及相关文件为准,拍卖人及其工作人员对拍卖标的用任何方式(包括:文字、图表、新闻载体等)所作的介绍、评价,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的任何瑕疵承担责任。

2、拍卖标的内的动产包括但不限于设备、货物、家具、电器、杂物等,均不属于本次拍卖范围之列。

3、买受人根据租赁物业的相关情况并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政策及规定,自行办理相关营业许可证件,若买受人因拍卖前未了解清楚导致无法办理相关营业许可证件的,由买受人自己承担责任。委托人仅协助提供权属证书给买受人(即承租方)办理相关营业许可证件,承租方应当在承租前充分评估能否依法依约开办其经营项目,自行承担办理经营执照的义务。

4、买受人(即承租方)营业范围要求:不得经营餐饮、旅店、游戏、游艺、棋牌、美容美发、娱乐、按摩、洗浴、网吧;不得生产、经营、存储易燃易爆用品;不得从事黄、赌、毒等违法活动;不得转租给第三方。

5、租赁限期:三年,租赁使用权具体期限以正式签订《中山市市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租赁合同书》的起止时间为准,租金按季度收取,买受人需向委托人定期缴纳租金,租金按照规定划入指定的财政非税收入账户。

6、租赁期间,买受人不得将物业转租、转借给第三方,并自行承担经营所涉及的一切经营税费金,包括但不限于包括债权、债务、水、电费、物业管理费、通讯费、工商费、税收及其它相关费用。

7、租赁期满后,承租方(即买受人)投资建设的建筑物归租赁方所有。即承租方投资安装的消防设施、门窗、墙面、地面和屋面天花的装修,以及水、电设施等不动产无偿归租赁方所有,承租方不得拆除或故意损坏,应保留原状无偿归租赁方(即委托人)所有。

8、拍卖成交的,买受人须于成交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与租赁方签订《中山市市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租赁合同书》,并按照《中山市市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租赁合同书》的约定支付租金,由买受人按双方签订的《中山市市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租赁合同书》约定的方式自行与委托人结算。

9、拍卖标的成交的,委托人于成交之日起一个月内将拍卖标的交付给买受人。

10、委托人按《中山市市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租赁合同书》约定向买受人交付拍卖标的,具体事项详见《中山市市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租赁合同书》

11、买受人按《中山市市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租赁合同书》(版式)和内容与委托人签订租赁合同,在不违反合同原意的前提下可增加或修改,对增加或修改部分经双方协商后补充约定。

12、非拍卖人的原因造成拍卖标的不能按约定移交,拍卖人不承担责任。

13、拍卖成交三个工作日内,买受人与拍卖人一同到交易中心现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等文件,并按约定期限缴清成交价款,若买受人在期限内未能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或未能缴清成交价款或反悔的,即视为违约,买受人已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无条件收回拍卖标的且经委托人同意,按相关规定处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拍卖标的的价款,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14、竞买人参加竞投,即视为认可拍卖标的的一切现状和瑕疵,以及对本场拍卖会各项标的的已知悉和认可,并要对自己的竞买行为承担法律责任。竞买人需与保证金汇入人户名一致,拍卖成交确认书之买受人名称以竞买人交纳保证金名称为准,拍卖人不予变更或增减。

十、其他注意事项:

拍卖标的可能存在着瑕疵或尚未发现的缺陷,风险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人及委托人不保证拍卖标的不具有其他未说明的瑕疵。标的拍卖成交后,因买受人自己的原因对拍卖标的现状及瑕疵产生错误认识和了解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责任,拍卖人及委托人不因拍卖标的的瑕疵或可能存在的瑕疵承担任何责任。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所交纳的成交价款不因(包括但不限于)拍卖标的存在瑕疵等原因而退还。拍卖人充分告知竞买人有关拍卖标的的相关详情如下,竞买人应审慎考虑并自行决定自己的竞买行为,拍卖一经成交确认具有法律效力,买受人自愿承担投资风险产生的一切损失和不能获得相应预期利益的后果。

十一、保证金款项退回: 

1、买受人保证金:拍卖成交的,待买受人与拍卖人签署《成交确认书》、与委托人签署《中山市市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租赁合同书》,并缴清租赁保证金、拍卖佣金后5个工作日内,由拍卖人在交易系统提交退保申请,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原路退回买受人的竞买保证金。

2、竞买人保证金:未成交竞买人的保证金,由拍卖人于拍卖结束后在交易系统提交退保申请,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原路退回竞买人的竞买保证金。

十二、拍卖成交价款收取:

拍卖成交的,买受人于拍卖前交纳的保证金不可用于抵扣租金、租赁保证金、拍卖佣金等款项。买受人(下或简称为承租方)应自拍卖成交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与委托人签订《中山市市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租赁合同书》,同时需向委托人缴纳3个月的租金作为租赁保证金,租金按《中山市市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租赁合同书》约定缴交。委托人另有规定的,按委托人规定办理。

十三、拍卖佣金收取:

拍卖成交的,拍卖佣金由买受人支付,拍卖佣金额按成交总价的1%计算(即成交价*租赁期限*1%),每个标的拍卖佣金额最高不超过贰萬圆(¥20000)整。买受人须于拍卖成交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付清拍卖佣金。拍卖佣金收款账户:开户名称:中山市物资拍卖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工商银行中山张家边支行,账号:2011021709024517955。

十四、本拍卖信息同时刊登在2021年11月15日《中山日报》。

十五、标的展示时间:2021年11月22日至2021年11月23日(具体以拍卖人通知时间为准),需要申请看样的,请将姓名、联系方式及需要看样的标的名称编辑成短信发送至18022187437, 电话预约,资料备索。

十六、咨询电话、地址:

中山市物资拍卖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760-85316788、18022187437;

拍卖公司地址:中山市火炬国际会展中心服务楼四楼;

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中山市东区博爱六路22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D区。

中山市物资拍卖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