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投标人:
坦洲镇环洲北路东灌渠桥工程施工监理(第二次)招标文件(以下简称“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2.2及2.3款规定,现发出第1号补遗书,列明招标文件中需细化、明确、修改和需向投标人澄清和解答的内容。本补遗书如有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或冲突的地方,以本补遗书为准。本补遗书共4页,附件0份,请投标人查阅是否完整。各投标人自行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工程答疑”下载答疑纪要(补遗书),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15016101874 联系人:杨丰铭
一、答疑部分
1、招标文件第15页中“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应是已列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 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glxy.mot.gov.cn,下同)并公开的主包已建业绩或分包(不包括劳务分包)已建业绩。请问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有显示且查询到只是有些业绩信息不全,但可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能查询到详细的业绩信息的,附省级交通运输 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网页截图复印件是否可以?
答:不可以。
2、招标文件第11页中,需提交1份电子文件,请问是否可用DVD光盘替代U盘?
答:不可以
3、若我单位需加备选总监理工程师便于如中标后更换总监,备选总监理工程师是否需业绩证明?
答:投标文件无需提供备选总监理工程师,若中标单位向招标人申请更换的,必须经过招标人书面同意,且中标单位必须按同等资格条件的人员进行更换,具体条款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二、澄清部分
1、招标文件P82、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附件八 监理合同补充协议书中的“第十二条 补充条款”增加以下内容:
(17)在本项目施工招标中标公告或监理招标中标公告(以最迟发布的公告为准)发布之日起14个日历天内,中标单位须准备好所有需由中标人提供的报建资料(提供的监理人员符合报建要求)并提交给招标人办理报建手续。中标单位超过限期不递交报建资料的或递交的报建资料不完整、不符合招标人要求的,招标人有权视以下不同情况进行处理:
(18)如中标人逾期提供符合要求的报建资料未超过5个日历天(含第5个日历天)且双方未签订合同的,自施工招标中标公告或监理招标中标公告(以最迟发布的公告为准)发布之日起第15个日历天起至中标人提供符合要求的报建资料之日期间,招标人按每天1000元的标准对中标人进行处罚,招标人有权直接从投标保证金中扣除,如中标人无其他取消中标的事由,招标人可继续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19)如中标人逾期提供符合要求的报建资料未超过5个日历天(含第5个日历天)但双方已经签订合同的,自施工招标中标公告或监理招标中标公告(以最迟发布的公告为准)发布之日起第15个日历天起至中标人提供符合要求的报建资料之日期间,中标人按每天1000元的标准向招标人支付违约金,招标人有权在投标保证金或待支付的合同款中予以扣除。
(20)如中标人逾期提供符合要求的报建资料超过5个日历天(不含第5个日历天)且双方未签订合同的,招标人视情况可以选择:(1)取消中标人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2)取消中标人中标资格,退还投标保证金;(3)招标人继续与中标人签订合同,但中标人须按每天1000元的标准向招标人支付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第15个日历天起至中标人提供符合要求的报建资料之日期间的违约金,招标人有权在投标保证金或待支付的合同款中予以扣除。
(21)如中标人逾期提供符合要求的报建资料超过5个日历天(不含第5个日历天)但双方已经签订合同的,招标人视情况可以选择:(1)单方解除合同,中标人已作的投入和花费由中标人自行承担,中标人按招标人通知清理施工现场和完成交接工作,若给招标人造成经济损失的,中标人还应向招标人赔偿损失;(2)招标人与中标人继续履行合同,但中标人须按每天1000元的标准向招标人支付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第15个日历天起至中标人提供符合要求的报建资料之日期间的违约金,招标人有权在投标保证金或待支付的合同款中予以扣除。
2、招标文件P89、第五章 委托人要求中的“七、委托人的其他要求”增加以下内容:
1、中标单位需在中标公告发出次日起3天内派代表与招标人联系,商讨合同签订事宜,并在中标公告发出次日起15个日历天内提交完成签字盖章的合同。
2、在本项目施工招标中标公告或监理招标中标公告(以最迟发布的公告为准)发布之日起14个日历天内,中标单位须准备好所有需由中标人提供的报建资料(提供的监理人员符合报建要求)并提交给招标人办理报建手续。中标单位超过限期不递交报建资料的或递交的报建资料不完整、不符合招标人要求的,招标人有权视以下不同情况进行处理:
3、如中标人逾期提供符合要求的报建资料未超过5个日历天(含第5个日历天)且双方未签订合同的,自施工招标中标公告或监理招标中标公告(以最迟发布的公告为准)发布之日起第15个日历天起至中标人提供符合要求的报建资料之日期间,招标人按每天1000元的标准对中标人进行处罚,招标人有权直接从投标保证金中扣除,如中标人无其他取消中标的事由,招标人可继续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4、如中标人逾期提供符合要求的报建资料未超过5个日历天(含第5个日历天)但双方已经签订合同的,自施工招标中标公告或监理招标中标公告(以最迟发布的公告为准)发布之日起第15个日历天起至中标人提供符合要求的报建资料之日期间,中标人按每天1000元的标准向招标人支付违约金,招标人有权在投标保证金或待支付的合同款中予以扣除。
5、如中标人逾期提供符合要求的报建资料超过5个日历天(不含第5个日历天)且双方未签订合同的,招标人视情况可以选择:(1)取消中标人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2)取消中标人中标资格,退还投标保证金;(3)招标人继续与中标人签订合同,但中标人须按每天1000元的标准向招标人支付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第15个日历天起至中标人提供符合要求的报建资料之日期间的违约金,招标人有权在投标保证金或待支付的合同款中予以扣除。
6、如中标人逾期提供符合要求的报建资料超过5个日历天(不含第5个日历天)但双方已经签订合同的,招标人视情况可以选择:(1)单方解除合同,中标人已作的投入和花费由中标人自行承担,中标人按招标人通知清理施工现场和完成交接工作,若给招标人造成经济损失的,中标人还应向招标人赔偿损失;(2)招标人与中标人继续履行合同,但中标人须按每天1000元的标准向招标人支付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第15个日历天起至中标人提供符合要求的报建资料之日期间的违约金,招标人有权在投标保证金或待支付的合同款中予以扣除。
招标人:中山市坦洲镇城市更新和建设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广东宏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1年11月02日
日程安排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 2021-10-22 17: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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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售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开始时间 | 2021-10-22 17:30 | 发售招标(资格预审)文件结束时间 | 2021-10-28 17: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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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提出问题截止时间 | 2021-10-29 12:00 | 招标人网上澄清截止时间 | 2021-11-02 17: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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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 | 2021-11-04 17:00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1-11-18 09: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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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签到开始时间 | 2021-11-18 08:40 | 开标时间 | 2021-11-18 09: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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