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地坪工程

三角镇交通基础设施建设EPC项目一期工程(环镇路、五福路、新华北路)监理(第三次)招标文件第1号补遗书

日期:2022-08-10 16:56:02

三角镇交通基础设施建设EPC项目一期工程(环镇路、五福路、新华北路)监理(第三次)
招标申请编号 2021612451
项目名称 三角镇交通基础设施建设EPC项目一期工程(环镇路、五福路、新华北路)监理(第三次)
标段名称 三角镇交通基础设施建设EPC项目一期工程(环镇路、五福路、新华北路)监理(第三次)
首次公告日期(招标公告发布日期) 2021年10月20日
标题 三角镇交通基础设施建设EPC项目一期工程(环镇路、五福路、新华北路)监理(第三次)招标文件第1号补遗书
内容







致各投标人:








根据三角镇交通基础设施建设EPC项目一期工程(环镇路、五福路、新华北路)监理(第三次)招标文件(以下简称“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2.22.3款规定,现发出补遗书(1),列明招标文件中需细化、明确、修改和需向投标人澄清和解答的内容。本补遗书如有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或冲突的地方,以本补遗书为准。本补遗书共2页,附件0份,请投标人查阅是否完整。各投标人自行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的“建设工程”中“答疑、澄清”下载答疑纪要(补遗书),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18607601117      联系人:潘先生








 








一、招标文件答疑








1、招标文件第13页中“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应是已列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glxy.mot.gov.cn,下同)并公开的主包已建业绩或分包(不包括劳务分包)已建业绩。请问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有显示且查询到只是有些业绩信息不全,但可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能查询到详细的业绩信息的,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网页截图复印件是否可以?








答:不可以,请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2、招标文件第10页中,需提交1份电子文件,请问是否可用DVD光盘替代U盘?








答:不可以,请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1.7条款号中“招标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施工阶段)为202111月……”,根据本项目开标时间为20211117日的实际情况,请问:预计开工日期(施工阶段)是否应改为202112月更为合理(注:202111月可作为施工准备阶段)?请明确。因为此“开工日期”会直接影响到投标人填写投标报价文件中的表8的日期填写和数据计算填报,以及亦涉及到表8附件2表中的具体时间填写。








答:招标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施工阶段)调整为202112月。








二、招标文件澄清








1、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1.7款中的“招标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施工阶段)为202111”修改为“招标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施工阶段)为202112”。








 








                       








招 标 人:中山市产业平台(三角园)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2021111






日程安排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1-10-20 17:30
发售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开始时间2021-10-20 17:30发售招标(资格预审)文件结束时间2021-10-27 17:30
投标人提出问题截止时间2021-10-28 17:00招标人网上澄清截止时间2021-11-01 17:30
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1-11-03 17:00投标截止时间2021-11-17 09:30
企业签到开始时间2021-11-17 08:40开标时间2021-11-17 09:30
招标人信息
招标人名称 中山市产业平台(三角园)管理中心 招标人联系人 罗小姐 招标人联系方式 0760-85542293
招标人地址 中山市三角镇人民政府大院
招标代理信息
招标代理名称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联系人 潘先生,邝先生 招标代理联系方式 0760-88230810、88225268
招标代理地址 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63号华凯商务大厦二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