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角镇交通基础设施建设EPC项目一期工程(环镇路、五福路、新华北路)监理(第三次) |
招标申请编号 | 2021612451 |
项目名称 | 三角镇交通基础设施建设EPC项目一期工程(环镇路、五福路、新华北路)监理(第三次) |
标段名称 | 三角镇交通基础设施建设EPC项目一期工程(环镇路、五福路、新华北路)监理(第三次) |
首次公告日期(招标公告发布日期) | 2021年10月20日 |
标题 | 三角镇交通基础设施建设EPC项目一期工程(环镇路、五福路、新华北路)监理(第三次)招标文件第1号补遗书 |
内容 |
致各投标人:
根据三角镇交通基础设施建设EPC项目一期工程(环镇路、五福路、新华北路)监理(第三次)招标文件(以下简称“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2.2及2.3款规定,现发出补遗书(第1号),列明招标文件中需细化、明确、修改和需向投标人澄清和解答的内容。本补遗书如有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或冲突的地方,以本补遗书为准。本补遗书共2页,附件0份,请投标人查阅是否完整。各投标人自行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的“建设工程”中“答疑、澄清”下载答疑纪要(补遗书),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18607601117 联系人:潘先生
一、招标文件答疑
1、招标文件第13页中“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应是已列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glxy.mot.gov.cn,下同)并公开的主包已建业绩或分包(不包括劳务分包)已建业绩。请问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有显示且查询到只是有些业绩信息不全,但可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能查询到详细的业绩信息的,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网页截图复印件是否可以?
答:不可以,请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2、招标文件第10页中,需提交1份电子文件,请问是否可用DVD光盘替代U盘?
答:不可以,请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1.7条款号中“招标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施工阶段)为2021年11月……”,根据本项目开标时间为2021年11月17日的实际情况,请问:预计开工日期(施工阶段)是否应改为2021年12月更为合理(注:2021年11月可作为施工准备阶段)?请明确。因为此“开工日期”会直接影响到投标人填写投标报价文件中的表8的日期填写和数据计算填报,以及亦涉及到表8附件2表中的具体时间填写。
答:招标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施工阶段)调整为2021年12月。
二、招标文件澄清
1、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1.7款中的“招标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施工阶段)为2021年11月”修改为“招标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施工阶段)为2021年12月”。
招 标 人:中山市产业平台(三角园)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1日
日程安排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 2021-10-20 17: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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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售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开始时间 | 2021-10-20 17:30 | 发售招标(资格预审)文件结束时间 | 2021-10-27 17: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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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提出问题截止时间 | 2021-10-28 17:00 | 招标人网上澄清截止时间 | 2021-11-01 17: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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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 | 2021-11-03 17:00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1-11-17 09: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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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签到开始时间 | 2021-11-17 08:40 | 开标时间 | 2021-11-17 09: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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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信息 | 招标人名称 | 中山市产业平台(三角园)管理中心 | 招标人联系人 | 罗小姐 | 招标人联系方式 | 0760-85542293 | 招标人地址 | 中山市三角镇人民政府大院 | |
招标代理信息 | 招标代理名称 |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潘先生,邝先生 | 招标代理联系方式 | 0760-88230810、88225268 | 招标代理地址 | 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63号华凯商务大厦二楼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