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地坪工程

中山市南外环道路改造工程第三方检测招标公告

日期:2022-08-10 16:53:56

项目概况

中山市南外环道路改造工程第三方检测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1月18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MZS202109GKZ014

项目名称:中山市南外环道路改造工程第三方检测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2,833,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中山市南外环道路改造工程第三方检测):

采购包预算金额:22,833,000.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1-1其他服务中山市南外环道路改造工程第三方检测1(项)详见采购文件--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30个月,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前完成并提交最终检测报告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1月至今任何时间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或2020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中山市南外环道路改造工程第三方检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本次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中山市南外环道路改造工程第三方检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 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 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查询结果为准, 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 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且在有效期内,检测范围必须包含:地基及复合地基承载力静载检测(平板静载荷试验)、桩身完整性检测(钻孔取芯法、低应变法、声波透射法)、桩的承载力检测(单桩竖向抗压静载荷试验)、锚杆锁定力检测(锚杆抗拔试验)(开标时提供相关资质证书原件核查)。

(4)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省级或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CMA 计量认证合格证书以及在有效期内,提供的计量认证证书附表中须至少同时包含:竖向抗压承载力(静载试验)、桩身完整性(低应变法)、桩身完整性(声波透射法)、桩身完整性(钻芯法)、地基承载力(平板载荷试验)、锚杆抗拔承载力、桥梁静载试验、桥梁动载试验、锚下有效预应力、缺陷(CCTV法)、缺陷(管道潜望镜检测)(开标时提供相关认证证书原件核查)。 备注:若CMA证书上的检测项目文字描述与上述描述不完全一致,但检测技术能力、检测对象、含义均一致的,视为符合。 (温馨提示:为便于评审,投标人在以上证明材料的对应检测范围作明显标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0月27日至2021年11月03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11月18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中山市博爱六路22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见开标当天开标室安排)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400-1832-999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  称:中山市公路事务中心

地  址:中山三路2号

联系方式:0760-28365249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宏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中山市东区亨尾村万和街28号之四

联系方式:0760-8833174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晓芳

电  话:0760-88331748


广东宏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27日

附件文件 声明:本附件内容仅供各潜在投标人了解项目招投标工作使用,非本项目招标文件正式发售渠道。请按项目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的招标文件发售方式取得本项目完整的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