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火炬开发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创业园公寓、中山研究院等物业管理服务澄清及延期公告
一、澄清部分
招标文件 第一章 投标邀请函 四、项目内容2.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4个月与 第六章 表6-1 开标一览表 服务期不一致。
澄清为:第六章 表6-1 开标一览表 服务期为24个月。
二、延期事项
1.缴纳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延期至:2021年10月27日17:00(北京时间)。
2.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延期至:2021年11月4日09:00至09:30(北京时间)。
3.投标截止时间延期至:2021年11月4日09:30(北京时间)。
4.开标评标时间延期至:2021年11月4日09:30(北京时间)。
注:原招标文件与本文有不符之处,以本文为准,本文件未涉及内容仍以原招标文件为准。
招标人:中山火炬开发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雁城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日期:2021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