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广东省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的有关工作要求,为进一步提升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水平,实现市场主体基本信息材料一次收集、后续重复使用并及时更新,加快推进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一网通办”。经过前期的调研、对接和开发工作,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平台已完成与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据对接,实现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信息资源共享。现自2021年10月20日起,启动获取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据共享功能及应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注册的市场主体
市场主体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平台首次注册入库时,录入营业执照、相关资质证书等信息按系统操作流程将自动获取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市场主体信息,市场主体对自动获取的相关信息进行校验,未能通过全国平台获取的信息,应自行补充完善后提交入库。
二、已注册入库的市场主体
市场主体登录进入基础应用支撑平台,对营业执照、相关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如有)等相关信息手动获取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市场主体信息并进行校验,对未能通过全国平台获取的信息,市场主体应自行补充完善后提交。
三、注意事项
(一)市场主体在基础应用支撑平台获取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市场主体信息的相关操作请查阅附件《基础应用支撑平台市场主体信息校验完善操作手册(企业版)》。
(二)为进一步提升工程建设项目电子化招标投标水平,深入推进智能化辅助评标工作,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的市场主体应及时登录基础应用支撑平台,获取校验和确认完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信息,以免影响正常参与工程建设项目电子化招标投标活动。
(三)参与政府采购、土地与矿业权、产权交易等其他公共资源交易的市场主体可结合工作实际,参照操作手册获取和完善主体信息。
(四)业务咨询:
信息部:0760-89817356;综合收件窗口:0760-88331782、89817167。
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1年10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