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地坪工程

中山市莲员东路道路扩建工程勘察、设计答疑及澄清文件

日期:2022-08-10 16:36:38

中山市莲员东路道路扩建工程勘察、设计
招标申请编号 2021318500
项目名称 中山市莲员东路道路扩建工程勘察、设计
标段名称 中山市莲员东路道路扩建工程勘察、设计
首次公告日期(招标公告发布日期) 2021年08月31日
标题 中山市莲员东路道路扩建工程勘察、设计答疑及澄清文件
内容


一、答疑部分:



1、请提供本项目地形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相关规划资料。



答:本项目已上传可行性研究报告及三线图,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







2、请问有可研报告及图纸前期资料等,可以提供吗?



答:本项目已上传可行性研究报告及三线图,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



 



3、1)请提供项目可研文件。



答:本项目已上传可行性研究报告及三线图,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







(2)请明确项目电力迁改工程及其他附属工程等的具体设计内容。



答:主要为电力、供水、燃气、通讯等管线的迁改统筹协调工作,其中,电力迁改需纳入本项目设计,具体以设计阶段实际需求为准。







(3)招标文件第七章第13条:“建设项目建安费的设计上限为:按发改局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的建安费下浮20%”,与第19页 “2.4.1 本项目的建安工程造价必须控制在2699.62万元人民币以内”的表述不一致,存在重大歧义,请明确本项目建安费的上限以哪个为准。



答:不存在歧义。本项目建安费的设计上限为按发改局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的建安费下浮20%为准。







(4)对比中山市代建项目管理办公室去年招标的“中山市华柏路改造工程勘察设计”项目,其中规定“建设项目建安费的设计上限为:按发改局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的建安费下浮10%”,而本次招标文件规定“建设项目建安费的设计上限为:按发改局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的建安费下浮20%”,请问2个项目的建安费设计上限确定的原则是什么?为何不一致?



答: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请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5)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附件1序号15、16,直接取消审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甲级资质认定”、“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乙级资质认定”,按照文件规定:直接取消审批的事项,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即可开展经营,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行业组织等不得要求企业提供相关行政许可证件。而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七章第13条中“需加盖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执业印章”的规定与前述国家政策相背离,建议删除相关条款。



答:删除“需加盖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执业印章”,即招标文件第七章招标人对招标文件范本条款的1.1 章节条款号: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9条款修改为:“初步设计阶段编制满足概算送审要求的概算报告书(需加盖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印章)并配合审核工作。”



 



4、1)提供本工程前期有关基础资料,例如:可行性报告。



答:本项目已上传可行性研究报告及三线图,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







(2)现状乔木迁移问题,迁走后是否回迁?



答:结合实际情况再确定。







(3)建筑退让红线范围内是否需要进行景观设计?



答:以甲方最终确定的范围为准。







(4)招标文件景观设计中有涉及到街心公园绿化带,是否已确定景观带的范围和位置?



答:结合实际情况再确定。







(5)招标文件红线宽度30米,按技术标准两侧建筑应进行退线各6米,本次工程设计实际可利用空间情况如何?



答:结合实际情况再确定。







(6)需提供设计起点坐标、设计终点坐标、道路中线、宽度等设计要素资料。



答:本项目已上传可行性研究报告及三线图,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







(7)投标文件第五章勘察设计任务书四、勘察设计内容及要求(八)电力迁改工程的范围和具体要求。



答:因道路拓宽致使本项目范围内所需迁移的高压变配电、高压迁改等。



 



二、澄清部分:



1、招标文件第五章勘察设计任务书四、勘察设计内容及要求(十)其他“初步设计阶段编制满足概算送审要求的概算报告书(需加盖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印章和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执业印章)并配合审核工作;要求提供项目范围内的倾斜摄影、航拍视频、航拍图片,并需将项目方案加载于航拍视频及航拍图片内,用于项目汇报,具体以业主要求为准,相关费用不另外计取。”



修改为:初步设计阶段编制满足概算送审要求的概算报告书(需加盖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印章)并配合审核工作;要求提供项目范围内的倾斜摄影、航拍视频、航拍图片,并需将项目方案加载于航拍视频及航拍图片内,用于项目汇报,具体以业主要求为准,相关费用不另外计取。







2、招标文件第七章招标人对招标文件范本条款的1.1 章节条款号: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9条款“初步设计阶段编制满足概算送审要求的概算报告书(需加盖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印章和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执业印章)并配合审核工作。”



修改为:“初步设计阶段编制满足概算送审要求的概算报告书(需加盖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印章)并配合审核工作。”







3、本项目已上传可行性研究报告及三线图,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







4、本项目招标文件、招标公告中招标人名称“中山市代建办管理办公室”



均修改为“中山市代建项目管理办公室”。



 



原招标文件与本文件有不符之处,以本文为准,本文件未涉及内容以原招标文件为准。



 



招标人:中山市代建项目管理办公室



招标代理:广州市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21年9月13日

日程安排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1-08-31 17:30
发售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开始时间2021-08-31 17:30发售招标(资格预审)文件结束时间2021-09-07 17:30
投标人提出问题截止时间2021-09-08 17:30招标人网上澄清截止时间2021-09-13 17:30
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1-09-14 17:00投标截止时间2021-09-29 09:30
企业签到开始时间2021-09-29 08:40开标时间2021-09-29 09:30
招标人信息
招标人名称 中山市代建项目管理办公室 招标人联系人 刘敏慧 招标人联系方式 0760-88232389
招标人地址 中山市东区松苑路2号
招标代理信息
招标代理名称 广州市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联系人 吴杨帆、周倩莹 招标代理联系方式 0760-88633722
招标代理地址 中山市东区松苑路金龙横街26号101室(中山分公司)
附件文件 声明:本附件内容仅供各潜在投标人了解项目招投标工作使用,非本项目招标文件正式发售渠道。请按项目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的招标文件发售方式取得本项目完整的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