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中山市民众镇水务事务中心就潜在投标人对民众镇鸭尾滘水闸重建工程(招标申请号:2021410493)提出的问题作如下答复及澄清:
一、答疑部分:
问题一:生态补水泵站工程是否符合招标文件业绩的要求?
答复:如“生态补水泵站工程”为水利工程业绩,且满足本文件澄清部分要求的,则符合。
问题二:我司有4千万的生态补水泵站工程,是否可作为本项目业绩投标?请明确!谢谢
答复:如“4千万的生态补水泵站工程”为水利工程业绩,且满足本文件澄清部分要求的,可作为本项目业绩投标。
问题三:请问该项目要求的业绩需要备案吗?如需备案请明确要求在哪个平台备案。
答复:详见本文澄清部分第2条。
问题四:请提供有单价的中介预算
答复:招标公告发布时已提供,请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ggzyjy.zs.gov.cn)或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zbtb.gd.gov.cn)上自行下载。
问题五:根据招标文件第127页“投标人须在本表后附上能反映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有效的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请问如何核实投标人提供的类似工程业绩的真实性?投标人是否需在投标文件上提供相应业绩的公示网址及相关公示截图?
答复:详见本文澄清部分第2条。
二、澄清部分:
1、招标文件第3页“3.3.3投标人近3年(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计)已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要求:完成过单项工程造价不低于1000万元的水闸工程或泵站工程。”
其中;
(1)“类似工程业绩”指“水利工程业绩”;
(2)“单项工程”指“单独发包或单个合同的工程项目”;
(3)单独发包或单个合同的工程项目,建设内容除水闸工程或泵站工程外还有其他施工内容的,则水闸工程或泵站工程中任一类的工程造价不得低于1000万元,否则不予认可。
2、招标文件第127页“类似工程业绩表”中,“1、投标人须在本表后附上能反映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有效的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材料复印件,否则业绩不予认可。”修改为:“1、投标人须在本表后附上能反映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相关证明材料:①有效的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材料复印件;②业绩登记发布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上的“工程业绩”截图(路径:首页>从业单位>单位详情);③提供结算书复印件。
以上①至③项须同时满足,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3、投标人对本答疑及澄清文件的内容仍有疑问的,可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凭数字证书登入工程建设项目交易业务系统,在“投标管理-参与项目”,选择参与的项目名称,点击“我要投标答疑”提出。本项目的“投标人提出问题截止时间”、“招标人网上澄清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相应调整,具体详见最新的日程安排。
原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与本文件有不符之处的以本文件为准,本文件未涉及内容仍以原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为准。
招标人:中山市民众镇水务事务中心
招标代理单位:中山市翠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09月07日
日程安排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 2021-08-25 17: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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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售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开始时间 | 2021-08-25 17:30 | 发售招标(资格预审)文件结束时间 | 2021-09-01 17: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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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提出问题截止时间 | 2021-09-09 16:00 | 招标人网上澄清截止时间 | 2021-09-14 17: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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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 | 2021-09-08 17:00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1-10-12 0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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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签到开始时间 | | 开标时间 | 2021-10-12 0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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