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多项物业租赁权
拍卖公告
受委托,中山市诚一拍卖有限公司于2021年9月 14 日(星期二)15:00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称“交易平台”)按现状以网络竞价方式公开拍卖以下标的,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竞价方式:网络竞价,价高者得(无须统一地点竞价)。【重要提醒:竞买人参加竞拍时必须用数字证书登录交易平台综合交易系统进行网络竞价】
二、竞价地点: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综合交易系统。
三、竞价时间:2021年9月 14日(星期二)15:00(竞买人需提前30分钟登录交易系统办理签到手续,领取随机竞买号)。
重要提醒:本项目无需统一地点进行竞价,若竞买人于拍卖日到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竞价,由此发生的一切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设备故障等)和损失,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四、竞拍标的:
序号 | 租赁物业地址 | 租赁面积 (㎡) | 月租金起拍价 (元/月) | 拍租 保证金 (元) | 租赁 期限 | 竞价幅度(元/次) |
1 | 中山市石岐区民权路16号1、2卡 | 192 | 10560 | 30000 | 3年 | 300 |
2 | 中山市石岐区民权路16号7、8卡 | 110 | 6050 | 18000 | 3年 | 200 |
3 | 中山市石岐区民权路16号1-7层 | 862 | 17240 | 51000 | 3年 | 500 |
4 | 中山市西区江畔新村24幢西面地下侧 | 60 | 1800 | 5400 | 3年 | 50 |
5 | 中山市石岐区东明花园东乐街11号102房 | 128.6 | 1671.8 | 5000 | 3年 | 50 |
6 | 中山市东区孙文东路495号302房及18号车房 | 122.93 | 1598.09 | 4800 | 3年 | 50 |
7 | 中山市东升坦背镇广珠公路边 | 1907.6 | 6105 | 18315 | 3年 | 100 |
8 | 水仙阁8号楼下车库 | 40 | 800 | 2400 | 3年 | 50 |
9 | 竹苑紫竹横街7号 | 23 | 300 | 900 | 3年 | 50 |
五、网上报名流程:有意参加竞拍的申请人请先携带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复印件)办理数字证书【综合交易拍卖项目暂不支持粤商通】;然后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账号,注册成功并将数字证书绑定后,申请人方可在交易平台进行报名、获取《保证金通知书》、缴纳保证金。注册账号指引链接如下:
(https://ggzyjy.zs.gov.cn/Application/NewPage/PageArtical_1.jsp?nodeID=83&articalID=212598)。
报名所需材料:申请人需在报名页面的附件上传以下资料:
自然人:1、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2、如需委托,还需提交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企业法人:1、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副本扫描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3、法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如需委托的,请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申请人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9月 13日12:00前,交易系统自动识别截止时间,逾时将无法报名。
六、办理数字证书指引链接如下:(https://www.gdca.com.cn/customer_service/guide_service/application_guide/-00181/)。
七、申请人报名操作指南:首先登录: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jy.zs.gov.cn),选择“服务指南”,再选择“资料下载”查看:综合交易拍卖管理—竞买人操作手册V1.4-20201010。
八、竞买保证金缴纳:
申请人在交易平台综合交易系统报名成功后,申请人必须在2021年9月13日16:00前在其账户将保证金以转帐形式存入指定保证金账号。
注意:保证金仅限申请人以转账方式缴纳,以到账为准,交易系统自动识别截止时间,保证金逾时无法缴纳。转账时,应在转账单上备注参拍的标的物序号、名称等相关信息;一个标的对应一个账号、一个标的对应一份保证金且一份保证金必须一次性存入。申请人按规定缴纳保证金后才具有参加拍卖会的资格。没有按规定缴纳保证金的或在截止时间前保证金未能到账,交易系统不能确认的,将不具有参加拍卖会的资格。保证金到账情况由申请人登录交易系统自行查看,拍卖人及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均无法查看。
九、成交确认书的签署:拍卖成交三个工作日内,买受人需携带以下资料与拍卖人一同到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等文件。如买受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等文件的,则视为违约,买受人应依据《拍卖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签约所需资料:
自然人: 1、身份证复印件; 2、如非本人到场签约需提交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原件备查。
企业法人: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若法人不能亲自到场签约,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5、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本次拍卖,竞买人须仔细阅读拍卖公告及须知的内容,若发现竞买人提供虚假资料,委托人有权没收并处置竞买人已缴纳的保证金。
十、网上竞价注意事项:
1、本次网上竞价设5分钟自由应价、3分钟限时竞价。竞买人须按交易系统的出价规则报价。
2、竞买人于拍卖会开始前登录交易系统签到并随机领取竞买号码,方可进行竞价。在竞价过程中,请竞买人按规定的加价幅度出价,若自行出价,请仔细核对好出价金额,若出现出价金额错误的情况,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后果,报价一经提交,经交易系统记录即视为有效报价,不得撤回。竞价过程中,请竞买人注意拍卖的时间限制,在系统规定时间内出价,系统规定时间结束后即视为该项标的拍卖结束。
3、由于互联网可能出现的不稳定情况,不排除在线竞拍出现无法正常进行的各种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时间不同步、网络故障、电路故障、系统故障、被恶意攻击、停电等)而造成无法出价、页面无刷新、竞拍暂停等,本公司有权暂停本项目。竞买人必须充分估计上述原因导致在线竞拍不同于现场拍卖所带来的风险,竞买人一旦参与竞拍即代表已认知及认同有关风险,本公司及交易平台不承担基于上述情况或由于竞买人误操作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及责任。由于本项目无需统一地点进行竞价,若竞买人到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竞价,由此发生的一切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设备故障等)和损失,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4、请竞买人务必妥善保管好数字证书和密码,因数字证书或密码遗失、泄密等情形,造成无法登录交易系统进行网上竞价或盗用所产生的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由其自行承担。数字证书持有人在网上竞价交易活动中实施的操作行为,均被系统服务器自动记录,视为真实或经合法授权的行为,具有法律效力,由其自行承担竞买行为所引起的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
5、拍卖公司在网上竞价开始前均已履行标的展示及告知的义务,拍卖公司对拍卖标的仅进行一般性观察,所提供的有关拍卖标的资料、图片和本公司工作人员对拍卖标的的口头介绍、说明仅供参考,不具有任何法律效力。竞买人应于拍卖会前详细了解认定拍卖标的,并向拍卖标的所属管理单位等作详尽了解,对标的现状及瑕疵作出明确判断,一旦竞买人参与竞买或应价即视其对拍卖标的的来源、瑕疵作了充分调查,已经现场查看并认可拍卖标的状况,完全知悉并接受拍卖标的。一经成交确认,买受人不应对此提出抗辩及反悔。
6、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出现中止或终止拍卖会的情形时,拍卖人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网上竞价活动。
7、为了竞价的顺利进行,竞买人可于拍卖前登录“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入“综合交易-模拟竞价大厅”操作模拟竞价。
竞买人应仔细查看“竞买人操作手册V1.4-20201010”,熟悉网上操作流程,在操作过程中如遇到任何问题请咨询拍卖人:中山市诚一拍卖有限公司,咨询电话:13702360660(林小姐)。
十一、标的特别说明:
1、本场拍卖会标的具有优先权资格的竞买人须经委托方确认,在拍卖公司登记备案后,在同等条件下(如同一竞价价位),原承租者方可行使其优先承租权;拍卖前未经确认、登记视为放弃优先承租权。
2、本次拍卖标的的有关情况说明及相关的文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出租情况、面积、地址等)均由委托人提供,本公司对此不作任何担保,不承担任何责任。竞买人在竞价前应充分考虑到拍卖成交后可能需要支付的拍卖佣金及相关费用,并充分了解拍卖标的及项下出租物业在拍卖成交后所产生的相关政策规定及不可抗力因素等方面的风险。竞买人一旦参加应价,就应为自己的竞买行为承担所有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竞买成功的,买受人须于拍卖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与本公司共同到交易中心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拍卖成交确认书》签署的买受人名称及《租赁合同》签署的承租人名称,以拍卖前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时的竞买人名称为准,不予变更或增减。买受人不能以任何理由(包括所谓“不可抗力”或“政策”等原因)退回拍卖标的或拒签《拍卖成交确认书》及《租赁合同》。
3、本次拍卖标的为物业租赁权,拍卖标的的具体租赁起止日期、租赁面积、物业经营范围、物业交接日期及相关条款的约定等以委托方与买受人双方共同签署《租赁合同》为准。拍卖标的以月租金为起拍价,成交价为承租的月租金价格。租赁物业的坐落位置、用途、面积等内容仅供参考,若与实际有出入的以委托人最后确认签订《商铺租赁合同》为准。无论实际差异多少,成交价不作调整,拍卖公司及委托人不作退(或补)价处理。
4、竞买人若参与网上竞价即视为对本场拍卖会的有关详细资料及其附件《租赁合同》等已知悉和认可,并同意《租赁合同》中各项条款的约定。
5、网上竞价最终成交的竞买人即成为买受人。买受人须在委托人通知的时间内与委托人签署《租赁合同》(具体时间以委托人通知为准),并于该租赁合同生效后7个工作日内按成交价(即月租金)的3倍金额一次性向委托人支付物业租赁保证金。买受人逾期未与委托方签订《租赁合同》,视为违约,委托人有权没收拍卖保证金,同时买受人还须承担《拍卖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责任。
6、以上场地租金起拍价仅是租金费用,买受人自行承担经营所涉及的一切经营税费金,包括但不限于水费、电费、通讯费及商铺装修维修等其它相关费用。
7、买受人经营所属行业、经营范围等须征得委托人同意,生产经营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地方产业政策、地方规划部门要求以及安全生产“四无”要求(无易燃易爆、无有毒有害、无侵权违法、无污染环境);须按消防规定配备消防设施装置,保持消防通道畅通,消除潜在的安全隐患,如发生任何安全事故,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责任,委托人对此概不负责。
8、租赁期间,买受人经营的商铺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转租或分租给第三方,一经发现按违约处理,解除租赁合同,其所交押金(三个月租金)作违约金处理,不予退回。
9、买受人须自行办理相关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等证件,自行承担生产经营中产生的所有费用,自行解决在经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如因买受人违法违规经营,受到政府职能部门查处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一切责任,委托人概不负责,并视同买受人违约,租赁保证金不作退回。
10、上述部分内容为《租赁合同》主要条款的不完全列举,最终以买受人与委托人签署的《租赁合同》所有条款内容为准。
11、意向租赁方应做好前期调研,了解出租场地或商铺周边情况,合理出价。
十二、款项退回及期限:
拍卖成交后,待买受人与委托人签署《租赁合同》并缴清相关款项后,由拍卖人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综合交易系统提交退保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原路退回买受人保证金。未成交竞买人的保证金由拍卖人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综合交易系统提交退保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原路退回竞买人保证金。
十三、拍卖佣金收取:
拍卖成交后,拍卖人按三年租赁期拍卖成交总金额的1%(即成交价×36×1%)向买受人收取拍卖佣金,买受人需于拍卖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中山市诚一拍卖有限公司支付。拍卖佣金收款账号:484600600018170051734;开户名称:中山市诚一拍卖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交通银行中山分行。
十四、本拍卖信息同时刊登在2021年9月7日《中山日报》和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十五、标的展示时间:2021年9月8-9日共两天,电话预约,资料备索。
十六、咨询电话、地址:
中山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89983930(何小姐)
中山市诚一拍卖有限公司:13702360660(林小姐)
地址:中山市石岐区中山二路44号七层及天面(706)
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中山市博爱六路22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D区
中山市诚一拍卖有限公司
2021年9月 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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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标的现场图片.docx (3477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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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公司委托书.doc.doc (36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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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6、拍卖标的明细表.jpg (63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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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7、评估报告(粤联诚评字第032610号报告).pdf (11356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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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8、综合交易拍卖管理—竞买人操作手册V1.4-20201010.doc.doc (5255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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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租赁合同(模版).pdf (3511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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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个人委托书.doc.doc (38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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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法人证明书.doc.doc (10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