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处置资产2项(第二次)
公开拍卖公告
受中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委托,中山市中宝拍卖有限公司于2021年 9 月 13 日 15 时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按现状以方式公开拍卖:1、中山(石岐)总部经济区的地上附着物,2、青溪路(莲员西路至康华路)改造工程施工范围内的资产。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竞价方式:网络拍卖,价高者得(无须统一地点竞价)。【重要提醒:竞买人参拍时必须用数字证书登录交易平台综合交易系统。】
二、竞价地点: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综合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
三、竞价开始时间:2021年 9 月 13 日 15 时(竞买人需提前 30 分钟登录交易系统办理签到手续,领取随机竞买号)。
四、拍卖标的基本情况
编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起拍价(元) | 保证金(元) | 竞价幅度(元) | 是否有保留价 |
1 | 中山(石岐)总部经济区的地上附着物(苗木、绿化等) | 一批 | 114754.5 | 20000 | 500 | 无 |
2 | 青溪路(莲员西路至康华路)改造工程施工范围内的资产(未拆卸灯杆、电线等) | 一批 | 33713.1 | 5000 | 500 | 无 |
五、网上报名
1、申请人网上报名截止时间: 2021 年 9 月 10 日 中午12 时前,交易系统自动识别截止时间,逾时将无法报名。
2、有意参加拍卖的申请人请先携带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复印件)办理数字证书【综合交易拍卖项目暂不支持使用粤商通】;然后在交易平台注册账号,注册成功并将数字证书绑定后,申请人方可登录交易系统进行报名、获取保证金账号、缴纳保证金等操作。
注册账号指引链接:
(https://ggzyjy.zs.gov.cn/Application/NewPage/PageArtical_1.jsp?nodeID=83&articalID=212598)。
办理数字证书网址链接:(https://www.gdca.com.cn/customer_service/guide_service/application_guide/-00181/)。
3、报名所需资料
申请人须在报名页面的附件处上传以下资料:
自然人:
1、身份证复印件; 2、如非本人到场签约需提交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原件备查。
企业法人:
1、营业执照(三合一)副本扫描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4、如需委托的,请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六、竞买保证金缴纳
1、申请人必须在2021 年 9 月 10 日 下 午 4 时前按本公告和保证金缴纳通知书的规定以对公账号转账方式将保证金汇入对应的保证金账号。申请人参拍多个标的的,须将保证金逐笔汇入参拍标的对应的保证金账号。
2、申请人在交易系统的报名受理通过后,方可获取保证金账号。该账号是银行系统为本项目各申请人不同拍卖标的随机生成的唯一子账号,仅限该申请人缴纳对应拍卖标的的保证金使用。申请人应在交易系统提供的银行中选择其一申请保证金缴款账户,并按规定向该保证金账号汇入保证金。
3、保证金仅限申请人以转账方式缴纳,以到账为准,交易系统自动识别保证金到账情况,保证金逾时无法缴纳。
4、保证金有效到账后,申请人方可成为竞买人,才具有参加拍卖会的资格。没有按规定缴纳保证金的或在截止时间前保证金未能有效到账,将不具有参加拍卖会的资格。保证金到账情况由申请人登录交易系统自行查看,拍卖人及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均无法查看。
七、成交确认书的签署
1、拍卖成交 3个 工作日内,买受人需携带以下资料与拍卖人一同到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等文件。如买受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等文件的,则视为违约,买受人应依据《拍卖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签署成交确认书所需资料:
自然人:身份证原件。
企业法人:
1、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4、如需委托的,请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八、网络拍卖注意事项
1、本公告中所涉及的时间,均以交易系统提供的时间为准。
2、本次拍卖,每项拍卖标的初设的竞价周期为 5 分钟,初设的延时周期为 3 分钟。竞买人须按交易系统的出价规则报价。在竞价周期倒计时结束前,最后 3 分钟内有竞买人报价的,竞价周期自动延时至 3 分钟,并重新开始倒计时。如此循环往复,直至产生最高报价且达到或超过保留价的竞买人即成为拍卖标的的买受人。
3、由于互联网可能出现的不稳定情况,不排除在线竞拍出现无法正常进行的各种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数字证书损坏、时间不同步、网络故障、电路故障、系统故障、系统被恶意攻击、停电等)而造成无法签到、无法报价、页面无刷新、竞拍暂停等,竞买人一旦参与竞拍即代表已认知及认同在线竞拍所带来的有关风险,拍卖人及交易平台不承担基于上述情况或由于竞买人误操作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及责任。由于本项目无需统一地点进行竞价,若竞买人自行到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竞价,由此发生的一切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设备故障等)和损失,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4、竞买人可于竞价结束前登录交易系统签到并领取随机竞买号,方可进行竞价。为保障网络拍卖的顺利进行,竞买人需按本公告第三条要求,提前登录交易系统签到并领取随机竞买号。在竞价过程中,竞买人需按规定的加价幅度报价,若自行报价,请仔细核对报价金额。若出现报价金额错误的情况,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后果。报价一经提交,经交易系统记录即视为有效报价,不得撤回。竞价过程中,请竞买人注意拍卖的时间限制,在交易系统规定时间内报价,交易系统规定时间结束后即视为该项标的拍卖结束。
5、竞买人务必妥善保管好自己的数字证书及账号密码,无论竞买人的网上报价行为由谁操作,竞买人均应对其自身账号的报价行为负责,一经报价不得反悔;数字证书持有人在交易系统中所有活动及操作,均被交易系统自动记录,视为真实或经合法授权的行为,具有法律效力,由其自行承担竞买行为所引起的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
6、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出现中止或终止拍卖会的情形时,拍卖人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网上竞价活动。
7、为了保障网络拍卖的顺利进行,竞买人应提前主动熟悉交易系统和网上操作流程。竞买人可于拍卖前登录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综合交易—模拟竞价大厅”,体验模拟竞价。
网上操作流程详见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zs.gov.cn/)“服务指南—资料下载”—《综合交易拍卖管理-竞买人操作手册V1.4-20201010》。
8、在操作过程中如遇到任何问题请咨询拍卖人:中山市中宝拍卖有限公司,咨询电话0760-88617986、18807602077(陈小姐)。
九、拍卖标的特别说明:
1、拍卖标的均按现状拍卖,标的详情请参照委托人提供的评估报告及资产清单。清单仅供参考,不作为标的交接依据。标的移交时以现场展示的现状为交接依据。竞买人须现场查看标的并自行评估标的价值,一旦参与竞买即视认可该标的物,并承担相应的责任,不得以此提出抗辩或拒付成交价款及拍卖佣金。
2、拍卖人对标的名称、数量、重量、规格、型号、品质等状况不作保证,提供的有关资料仅供参考,其实际状况以现场看样展示及相关部门的核定为准,如办理移交到买受人名下后出现差异的,拍卖成交总价及拍卖佣金不变,拍卖人、买受人互不追究对方责任。竞买人(买受人)须自行对标的进行调查了解并作出判断,自拍卖成交后风险责任由买受人自负
3、标的移交:拍卖标的经拍卖成交的,在买受人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及拍卖佣金7日后,由委托人将标的按现状现貌交付给买受人。买受人办理移交手续时应提前与委托人预约。移交日后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4、拍卖标的1均为园林苗木及地上绿化,买受人必须在3天内完成全部标的的清挖、搬运工作;拍卖标的2,买受人的自行拆卸,提货、搬运工作应在移交当日完成。
标的的拆卸、清挖、搬运等工作须在限定的时间内完成,否则,可能产生的一切后果及可能新增的费用全部由买受人负担。
5、拍卖人已向竞买人充分告知竞买标的应承担的全部成本,成交后买受人须支付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款项:①成交价款;②拍卖标的移交所产生的拆卸、搬运、运输等一切相关费用;③拍卖佣金;④其他应由买受人承担的一切税、费(如有)。
6、竞买人应严格按照拍卖公告内容,于规定时间内以对公账号转账方式(自然人参与竞拍,请以本人银行账户进行转账)将保证金汇入指定保证金账号内,否则视为无效保证金。为确保保证金的到账情况以及到账时间,请竞买人尽量到银行柜台进行转账,建议不要使用网银。如转账期间出现任何疑问,请立即与银行工作人员联系。
十、其他注意事项
拍卖标的可能存在着瑕疵或尚未发现的缺陷,风险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人及委托人不保证拍卖标的不具有其他未说明的瑕疵。标的拍卖成交后,因买受人自己的原因对拍卖标的现状及瑕疵产生错误认识和了解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责任,拍卖人及委托人不因拍卖标的的瑕疵或可能存在的瑕疵承担任何责任。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所交纳的成交价款不因(包括但不限于)拍卖标的存在瑕疵等原因而退还。拍卖人充分告知竞买人有关拍卖标的的相关详情如下,竞买人应审慎考虑并自行决定自己的竞买行为,拍卖一经成交确认具有法律效力,买受人自愿承担投资风险产生的一切损失和不能获得相应预期利益的后果。
十一、拍卖保证金退还
1、买受人保证金:买受人付清全部款项(拍卖成交款及佣金)且标的移交完成后,由拍卖人在交易平台综合交易系统提交退保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原路退回买受人保证金。
2、竞买人保证金:未成交竞买人的保证金由拍卖人在交易平台综合交易系统提交退保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原路退回竞买人保证金。
十二、 成交价款的付款约定: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拍卖成交日起3天内支付拍卖成交全款于委托人指定账户。
十三、拍卖佣金收取:拍卖成交的,买受人须在拍卖成交之日起3日内向拍卖人支付拍卖佣金,拍卖佣金按成交价款5%收取。买受人在约定期限内付清所有成交价款(含拍卖佣金)后,拍卖人向买受人提供佣金发票及《拍卖成交确认书》。
十四、本拍卖信息同时刊登在2021年9月6日《中山日报》
十五、标的展示时间:2021年9 月8日至2021年9月9日(电话预约)
十六、咨询电话、地址:
中山市中宝拍卖有限公司:0760-88617986、13924908690 陈先生
地址:中山市中山二路36号中宝大厦三楼
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中山市东区博爱六路22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D区
中山市中宝拍卖有限公司
2021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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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溪路(莲员西路至康华路)改造工程施工范围内的资产残值标的照片.jpg (68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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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溪路(莲员西路至康华路)改造工程施工范围内的资产残值评估报告.pdf (4385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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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溪路(莲员西路至康华路)改造工程施工范围内的资产残值明细表.jpg (59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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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石岐)总部经济区的地上附着物残值标的照片.jpg (71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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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证明书.doc.doc (25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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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委托书.doc (12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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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委托书.doc (11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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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石岐)总部经济区的地上附着物残值明细表.doc (5833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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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石岐)总部经济区的地上附着物价值评估报告(压).pdf (5556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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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拍卖管理—竞买人操作手册V1.4-20201010.doc (5255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