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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文明条例,做文明使者

日期:2022-08-05 19:56:24

  为进一步学习贯彻《中山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引导和推动广大师生树立文明观念,促进文明行为养成,树立文明风尚,6月17日上午,中山市火炬科学技术学校全体行政参加全市教体系统《中山市文明促进条例》宣讲活动,此次活动由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举办,主讲人为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市文明办主任张忠诚。

  张忠诚主任利用PPT、视频等多种形式,结合社会热点及生活事例,运用通俗易懂的语言,系统讲解了《条例》出台的背景及意义、《条例》的主要内容及特点、《条例》的框架结构及具体内容。

  张忠诚主任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建设,重视发挥精神力量的重要作用,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精神文明建设。作为中山第一部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地方法规,今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条例》,对于全面提升中山市民的文明素质,城市的文明程度,弘扬社会正能量,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争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具有里程碑的意义。同时,《条例》的颁布实施,也弥补了中山市在文明行为立法方面的空白,为中山市营造健康发展、文明和谐的社会环境提供了制度保障。

  张忠诚主任强调,教育工作者是倡导践行《条例》的重要力量。他呼吁广大教师在宣传践行《条例》前,首先要加强自身建设,练好内功,坚定理想信念,提升学识见识;其次要坚持言传与身教相统一,潜心问道与关注社会相统一。

  通过本次《条例》宣讲活动,中山市火炬科学技术学校将以此为契机,组织全校师生专题学习《条例》,深入领会并贯彻落实条例的规定,倡导全校师生以提升文明素质和文明程度为目标,不断增强文明意识,依法有序推进文明行为促进工作,为中山市的文明城市创建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贡献力量。

  
  

撰稿单位:中山市火炬科学技术学校撰稿人:林霞校对人:凌杏丝二审:张志岳三审:刘尚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