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交信息 | |||
竞得人: | 中山市华胜电器制造有限公司(竞买号:3510) | ||
成交总价 : | 1282.8456万元 | ||
成交时间: | 2022-08-10 09:30:00 | ||
详细信息 | |||
宗地编号: | G01-2022-0023 | 宗地位置: | 中山市黄圃镇大雁村 |
土地用途: | 工业(标准地) | 用地面积: | 9502.56平方米 |
土地现状: | 已平整 | 保证金截止时间: | 2022-08-08 17:00:00 |
保证金: | 641.4万元 | 起始价: | 1282.8456万元 |
竞买申请开始时间: | 2022-07-26 09:00:00 | 竞买申请截止时间: | 2022-08-09 11:00:00 |
网上报价开始时间: | 2022-07-26 09:00:00 | 网上报价截止时间: | 2022-08-10 09:30:00 |
容积率下限: | 2.0 | 容积率上限: | 3.5 |
建筑密度下限: | 35% | 建筑密度上限: | 60% |
绿地率下限: | 10% | 绿地率上限: | 15% |
最小建筑限高: | / | 最大建筑限高: | / |
其他要求: | 1.地下空间情况:使用性质为地下车库、设备房,总建筑面积为34828.64平方米,其中负一层建筑面积为8707.16平方米,开发强度上限为地下4层,竖向利用深度为浅层(0-15m)。 2.停车位的设置标准应不低于以下要求:小汽车停车位按照0.3个车位/100㎡计容建筑面积配建;摩托车和非机动车停车位均按0.1个车位/100㎡计容建筑面积配建;若容积率大于或等于2.5,建于地下或停车楼中的小汽车和摩托车停车位不少于应配停车位的50%;非机动车停车位宜建于地面;停车楼层高应小于或等于3.5米,停车楼建筑面积按一半计算容积率。 3.参照《中山市国有建设用地合并与分割管理实施办法》(中府〔2022〕14号),在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且土地登记用途一致的前提下,该用地可与周边用地合并开发建设。 4.生产厂房限高50米,配套生产性服务设施建筑限高100米。 5.其他规划指标及要求按《建设用地规划条件》(业务编号:021142022030002)执行。 |
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2年08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