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地坪工程

西区街道小区污水管网改造(一期)工程澄清文件

日期:2022-08-10 19:46:13

西区街道小区污水管网改造(一期)工程
招标申请编号 2022417241
项目名称 西区街道小区污水管网改造(一期)工程
标段名称 西区街道小区污水管网改造(一期)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招标公告发布日期) 2022年07月13日
标题 西区街道小区污水管网改造(一期)工程澄清文件
内容


招标申请编号:2022417241



项目名称:西区街道小区污水管网改造(一期)工程








     因项目需要现将原招标文件第九章“招标人对招标文件范本条款的修改 1增加内容”10.13澄清如下:



1.承包人必须按照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发包人确认顺延的工期竣工,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发包人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从总工期延期的第 2 天起,每天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壹拾万元(¥100000.00元),违约金限额为签约合同价的30%。若违约延误工期10天及以上,招标人有权利将其列入诚信黑榜名单。



2.工程竣(交工)验收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80%,工程结算并经结算审核后支付至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97%,余款3%作为质量保修金,待保修期满施工单位申请后清还给承包人(不计付利息)。



3.项目完工后28个日历天内必须完成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及相关档案资料交接手续;竣工结算报告须完成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后10个日历天内完成。未在约定时间内办理完善上述手续的,延期一天需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壹拾万(¥100000.00元)。



4.中标人必须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报建并进场施工,每延误一天需支付违约金壹拾万元人民币(¥100000.00元)。违约金从承包人的下一月进度款中扣除。



5、投标文件中拟投入的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全部到位,施工报建前不变更拟投入的相关人员。此外,保证中标后投入本项目的其他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均符合施工报建要求,遵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等相关管理规定,否则视同违约。经发包人同意更换的,项目负责人按每次计扣承包人违约金人民币20万元;变更投标文件承诺的其他管理人员按每人每次计扣违约金人民币5万元。施工报建后,因承包人原因申请变更人员须经发包人同意,项目负责人按每次计扣承包人违约金人民币10万元;变更投标文件承诺的其他管理人员按每人每次计扣违约金人民币2万元。违约金从承包人的下一月进度款中扣除。



6.项目管理主要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施工员、资料员)在施工期间驻点每月不少于25天,现场需驻场一名专职资料员负责整个项目的资料跟踪与整理;须保证每三个小区驻场施工员不少于1人、每三个小区驻场安全员不少于1人。达不到以上要求的每人每天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壹万元(¥10000.00元),违约金限额为签约合同价的30%。违约金从承包人的下一月进度款中扣除。



7、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分别向他人转让;如果出现违法分包转包的情况,监理人有权拒绝验收和计量,发包人有权拒绝支付,并处违约金300万元,同时解除合同且5天内无条件退场,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8、中标人必须无条件接受发包人及中山市纪委监委对本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管。



9、中标人须遵守《中山市市政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实施细则》、《中山市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技术指南(试行)》、《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筑工地进一步推广使用装配式围挡的通知》等安全文明施工有关规定,未按规定实施的,招标人有权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可以责令其暂停施工,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延误的工期由中标人承担。



10.中标人须承诺中标后遵守《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更新使用〈建设工程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制度承诺书〉的通知》(中建通〔2019〕25号)的要求,保证工程进度价款须包含该阶段100%工人工资,工程完工后的进度价款须包含100%的工人工资, 每一次收取进度款前,中标人必须提交付清工人工资清单和相关佐证材料”,若中标人拖欠工人工资,招标人有权利从进度款中扣除被拖欠工人工资款项,并按照《劳动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11.中标人须承诺变更、修改设计的工程内容不拒绝承担,所增减工程的工程量不超过中标工程量的10%时,工期不做调整。如因设计、规划调整变更等原因,招标人有权调整招标范围和内容。



12.中标人应当在合同签订后15个日历天内完成履约保函及工人工资账户证明的办理,逾期违约金为2万元/天,同时提交给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行诚信惩戒处理。



13.中标人须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7号)的要求办理预缴税款事项。



14.本项目材料差价不予调整,投标单位投标报价时自行考虑风险。



15.中标人须协调、解决施工现场因本项目施工引起的各类问题事宜。



16.施工现场中标人应做好各项保护措施,如施工过程中由中标人原因造成的损坏应由中标人承担修复及赔偿,若中标人拒绝修复或赔偿,则由发包人聘请第三方修复及赔偿,并在合同款项中扣除相关费用。








原招标文件与本文件有不符之处,以本文件为准;本文件未涉及之处,仍以原招标文件为准,特此说明!









招标单位:中山市西区街道水务事务中心



招标代理:广东宏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2718

日程安排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2-07-13 17:30
发售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开始时间2022-07-13 17:30发售招标(资格预审)文件结束时间2022-07-18 17:30
投标人提出问题截止时间2022-07-19 12:00招标人网上澄清截止时间2022-07-21 17:30
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2-07-25 17:00投标截止时间2022-08-10 09:00
企业签到开始时间开标时间2022-08-10 09:00
招标人信息
招标人名称 中山市西区街道水务事务中心 招标人联系人 李嘉杰 招标人联系方式 0760-23325852
招标人地址 中山市西区街道办事处升华路8号
招标代理信息
招标代理名称 广东宏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联系人 汤文娟、黄国浩 招标代理联系方式 0760-88331748、13823952731
招标代理地址 中山市东区亨尾村万和街28号之四
招标监督部门信息
监督部门名称 西区街道房屋市政工程招投标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0760-23325830
监督部门地址 中山市西区升华路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