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朗镇在水一方南侧地块建设工程无答疑及澄清公告
一、在本项目规定的投标人提出问题截止时间2022年07月01日12时00分前,没有潜在投标人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综合交易系统答疑管理处提出需要澄清或解答的问题,因此本项目无答疑文件。
二、澄清部分
招标文件17页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第15点,增加以下内容:
封套均应按以下格式标记:
“递交:广东宏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项目编号)
在(磋商截止时间)前不得启封”的字样。
如果未按要求密封和标记,招标采购单位对误投或提前启封概不负责。
招标人:中山市南朗镇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宏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2022年07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