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上网竞价出让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暂行办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广东省土地使用权交易市场管理规定》《中山市土地使用权公开交易管理办法》《关于中山市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意见》《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用地使用权与矿业权公开上网竞价(不设最高限价)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中山市自然资源局经中山市人民政府批准以上网竞价方式公开出让编号为G28-2021-010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受中山市自然资源局委托,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实施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交易活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竞买要求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上网竞价出让通过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网址:http://ggzyjy.zs.gov.cn)。竞买人必须办理数字证书并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上网竞价交易活动。
二、出让宗地概况
上网竞价出让土地总面积47020.78平方米(折合70.5312亩),位于中山市翠亨新区东片区东四围,现状为未平整,用途为工业用地,出让年限为50年。
三、规划指标要求、行业要求、竞买人资格要求及其他公开交易条件与建设条件
1.竞得人开发建设该宗地时必须符合《建设用地规划条件》(业务编号:261142022050004)的要求:3.2≤容积率≤3.5,10%≤绿地率≤15%,35%≤建筑密度≤45%,建筑限高:生产厂房限高50米,配套生产性服务设施建筑限高100米。
2.其他规划要求:
(1)地下空间情况:使用性质为地下车库,总建筑面积为163136.84平方米,其中负一层建筑面积为40784.21平方米,开发强度上限为地下4层,竖向利用深度为浅层(0-15m)。
(2)停车位的设置标准应不低于以下要求:小汽车停车位按照0.6个车位/100㎡计容建筑面积配建;摩托车和非机动车停车位均按0.1个车位/100㎡计容建筑面积配建;若容积率大于或等于2.5,建于地下或停车楼中的小汽车和摩托车停车位不少于应配停车位的50%;非机动车停车位宜建于地面;停车楼层高应小于或等于3.5米,停车楼建筑面积按一半计算容积率。
(3)其他规划指标及要求按《建设用地规划条件》(业务编号:261142022050004)执行。
3.行业要求及代码:工业设计服务、模具制造,行业代码:7491、3525[引自《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 ]。
4.竞买人资格要求:
(1)具有工业设计服务以及模具制造资质(资格)的公司或企业,不接受联合竞投。
(2)纳入市“信用联合奖惩应用系统”黑名单的竞买人及与其有参股、控股、投资关系的法人、个人及其他组织,在失信行为消除前,不得参与竞买土地。
竞买人应配合提供相关资料。
5.其他公开交易条件:
(1)成交后,若竞得人为非中山翠亨新区东片区注册的企业,则竞得人须在签订《项目履约监管合同》以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60天内迁入中山翠亨新区东片区,再办理不动产产权登记手续。若竞得人为中山翠亨新区东片区企业,则竞得人可在签订《项目履约监管合同》以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60天内在中山翠亨新区东片区注册成立以竞得人为唯一投资的独立法人企业作为项目公司,由该项目公司办理不动产产权登记手续。竞得人应当在该项目公司设立登记完成之日起15年内对其100%控股,且该项目公司须承诺并保证将与竞得人共同作为《项目履约监管合同》的履约主体,共同享有竞得人在《项目履约监管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并对竞得人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共同承担连带责任。
(2)本宗用地成交后,由竞得人自行与中山翠亨新区管理委员会签订《项目履约监管合同》,竞得人就该用地项目的开发建设事宜接受中山翠亨新区管理委员会的监督。
(3)竞得人在用地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凭市招商引资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认定其涉及投资项目属于中山市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库的确认函及其与镇街政府签订的《项目履约监管合同》,到市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逾期未签订的视为放弃竞得用地的资格,竞投保证金不予退还。
(4)达产要求:竞得人应自约定项目竣工之日起五年内至少有三个自然年度园区的年产出不少于人民币7.053 亿元(即年产出强度不低于1000万元/亩);园区产出指所有落户注册在本地块内企业纳入统计的总产出(包括产值、营收)。自约定项目竣工之日起五年内至少有三个自然年度园区的年税收不少于人民币2116万元(即年税收强度不低于30万元/亩);园区税收指所有落户在地块内企业的总税收,不含关税、消费税、海关代征增值税、所持物业转让和租赁产生税收、代扣代缴税收等。
(5)建设要求:需依照《关于支持和鼓励高标准厂房和工业大厦建设的实施细则》(中山自然资函〔2019〕2355号)等有关政策要求建设高标准厂房。厂房技术指标需满足规划条件外还需满足以下要求:①建筑首层高度不低于6米、二层及以上楼层层高不低于4.5米;②建筑楼面活荷载设计标准值不低于4KN/m2且需满足入驻产业承重要求;③层数在4层及以上,且带工业电梯的高标厂房。
(6)分割转让要求:
①分割转让后竞得人自留的厂房建筑面积占分割转让前厂房确权登记的建筑面积比例不得低于51%,且自办理不动产(房产)登记之日起自持不少于15年。
②本项目需在项目全部竣工且完成约定的固定资产投资后,不高于49%的工业功能确权登记的建筑面积在具备过户条件的前提下方可分割转让。其中,按幢分割的,每个基本单元建筑面积不得少于2000平方米;按层分割的,每个基本单元建筑面积不得少于500平方米。可分割转让部分的建筑面积至少30%用于分割转让给规上企业;其余剩下部分分割转让对象须为高新技术企业或工业设计产业链的服务业企业,工业设计产业链的服务业企业需至少达到规上服务业企业认定标准的20%以上,以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数据为准,对于特别优秀且极具发展潜力的工业设计产业链的服务业企业,可以通过“一事一议”方式处理。
③受让企业均需与翠亨新区管委会及土地权属公司签订监管协议。
④办公、生活服务等配套用房不可独立进行分割、分割转让或抵押,但可按厂房分割或分割转让的比例,随厂房一并分割、分割转让或抵押,且厂房转让后5年内不得再次转让。
⑤上述产权转移发生的全部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办理产权手续费、登记费、印花税、物业专项维修基金、契税等按照“各交各税”的原则由转让双方各自承担。
(7)本宗用地的其他建设及运营要求按《项目履约监管合同》执行。
(8)经公开出让并已建成投产的工业用地(产业用地)受让人或土地实际使用人在土地出让存续期内,出现停工、停产等非生产经营情况满一年的,由土地所在地镇街政府责令其恢复生产经营活动。停工、停产等非生产经营情况的认定标准由所在地镇街政府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进行认定。经责令和处理仍不恢复生产经营的,出让人可根据所在地镇街政府申请,与受让人解除出让合同。受让人将土地退还给出让人后,出让人扣除受让人应当支付的违约金及其他必要费用后,将已收取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退还给受让人(不计利息)。
(9)受让人因自身原因未能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日期开工建设逾期超过270日但未满一年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出让合同。受让人将土地退还给出让人后,出让人扣除受让人应当支付的违约金及其他必要费用后,将已收取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退还给受让人(不计利息)。
6.投资强度:≥12,000元/平方米。
7.绿地率要求:工业企业内部一般不得安排绿地。但因生产工艺等特殊要求需要安排一定比例绿地的,绿地率不得超过20%(本宗用地绿地率上限为15%)。
8.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所占比重等要求: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配套设施用地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且不得在工业用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
9.建设期限要求:在2023年2月20日之前开工,在2025年2月19日之前竣工。
10.竞得人未如期开发建设,应按《中山市闲置土地处置实施办法》(中府[2013]32号)及《出让合同》相关规定办理。
四、竞投起始价、竞价增幅
上网竞价起始价为人民币74,057,730元,即约1,050,000元/亩。每次最小竞价增幅为740,000元。本次上网竞价出让不设保留价。
五、竞买保证金及收取账号
1.竞买人应预交竞买保证金人民币37,020,000元,成交后出让价款的20%部分转作合同定金,其余转作出让价款;竞投不成交的,保证金按规定返还。
2.竞买人应在竞买申请开始后登录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系统)进入土地与矿业权交易系统申请获取保证金账号,并按规定向系统指定的账号汇入保证金,保证金须于2022年7月4日下午5时前到账(以交易系统显示的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3.竞买人必须以自己的名义缴交竞买保证金,不得代缴。
六、上网竞价资料获取
本次上网竞价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共服务系统)。竞买人可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共服务系统)浏览或下载本次上网竞价出让公告、须知及相关交易文件,并按规定的操作程序在网上参加竞买。
七、本次上网竞价时间安排
1.公告期:自2022年6月2日至2022年6月21日。
2.竞买申请时间:自2022年6月22日上午9时至2022年7月5日上午11时(节假日除外)。
3.网上报价时间:自2022年6月22日上午9时至2022年7月6日上午9时30分。
根据网上报价截止时的报价情况,可能进入网上限时竞价程序。
八、竞买资格及成交标准
竞买人须按照本次上网竞价公告和竞买须知的要求,办理数字证书、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向交易中心提交竞买申请文件资料[可登录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系统)进入土地与矿业权交易系统上传提交竞买申请文件资料,具体竞买申请文件资料详见《竞买须知》],经交易中心确认后,获得竞买号,取得上网竞价资格。竞买人在规定的上网报价时间内自行登录到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系统)进入土地与矿业权交易系统参与竞价,报价不得低于当前的交易价格,并按照规定的幅度增价。在网上报价规定的期限内只有一个竞买人缴交保证金并报价且报价高于或等于起始价,且符合其它条件的,即可确认成交;网上报价期限届满,在上网报价期限内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报价的,竞价系统将进入限时竞价程序,以上网限时竞价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
九、竞价结果确认及《出让合同》的签订
上网竞价结束后,竞得人按规定即时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订《成交确认书》(版本详见本交易文件)。竞得人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凭竞得人的有效证件、《成交确认书》等相关材料到中山市自然资源局签订《出让合同》并办理相关手续。
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支付方式
上网竞价成交后,竞得人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于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20天内一次性支付完毕(含保证金结转出让价款)。
十一、税费的支付
竞得人需按相关规定缴交出让税费。
关于契税的缴交:根据中山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7年第1号公告规定,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单位和个人,应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契税征收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契税税款缴纳期限为依法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之前。未按规定办理纳税申报和缴纳税款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竞得人承担。
十二、土地交付
2022年8月22日之前,由中山翠亨新区管理委员会按《国有建设用地交付协议书》约定标准,即按土地现状将土地交付竞得人使用,竞得人无须额外支付地上青苗、附着物等补偿费用。
十三、其它
(一)本次建设用地使用权上网竞价出让是以现行法律法规、有关政策及收费标准为依据,竞买人竞得建设用地使用权后应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如遇国家、省、市法律法规、有关政策及收费标准调整,则按调整后的法律法规、有关政策和收费标准执行。
(二)本次上网竞价不接受邮寄、电子邮件、电话、传真及口头竞投;涉及本次上网竞价的相关事项以本交易文件记载为准;如有关于本宗地竞买事宜的变更、澄清、说明等将通过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共服务系统)发布,请有意参与竞买者密切留意。其它未尽事宜,请详见本宗地的交易文件。
十四、联系方式
地址:中山市博爱六路22号市行政服务中心(原市博览中心常年展厅)二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D区
业务咨询电话:0760-89817365(欧先生)
数字证书咨询电话:0760-88231966、87868389
规划咨询电话:0760-88323671(窗口)
镇街联系人电话:13823902386(叶先生)
有形市场监督举报电话:0760-88365631、88810231
中山市自然资源局网址:http://www.zs.gov.cn/zrzyj/
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ggzyjy.zs.gov.cn
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2年6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