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城科技孵化器大楼变配电工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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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申请编号 | 2022406113 | ||||||||||||||||||||||||||||||||||||
项目名称 | 医药城科技孵化器大楼变配电工程 | ||||||||||||||||||||||||||||||||||||
标段名称 | 医药城科技孵化器大楼变配电工程 | ||||||||||||||||||||||||||||||||||||
首次公告日期(招标公告发布日期) | 2022年04月13日 | ||||||||||||||||||||||||||||||||||||
标题 | 医药城科技孵化器大楼变配电工程澄清及延期公告 | ||||||||||||||||||||||||||||||||||||
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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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投标人须在本表后附上能反映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有效的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材料复印件,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2、施工合同可只复印盖章页及含有项目名称、签约主体、合同价款、规模等技术指标的关键页,施工合同复印件须能反映合同签约双方已盖章签字。其他资料需提供完整内容的复印件。
3、相关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材料复印件须能反映工程已竣工验收,并已注明签发日期,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材料的签发日期在业绩要求规定的时间范围内的方为有效业绩。
4、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材料包括:
(1)由行政部门盖章签发的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材料或有建设单位(代建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公章的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材料。
5、工程规模以合同上的规模为准。
6、合同金额以施工合同中的数据为准。施工承包合同未载明合同总价的,以工程结算资料复印件(工程结算资料须能反映结算双方已盖章确认的结算金额,提交的工程结算资料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为准。单项合同金额是指一个承包合同所载合同价,同一工程项目分期发包,签订多个施工合同的,不以累加的合同额作为代表工程业绩。
7、若业绩是有多个施工单位联合承担的,面积或金额按施工单位家数均分;合同中有约定的,按合同约定为准。
8、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所提供的证明材料无法证实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的,其业绩不予认定。
9.投标人只需提交1个类似工程业绩。
二、延期部分:
现对本项目的发售招标文件结束时间、投标人提出问题截止时间、招标人网上澄清截止时间、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进行延期,具体时间请登录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https://ggzyjy.zs.gov.cn/service/main)查看本项目最新“日常安排”,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原招标文件与本文件有不符之处的以本文件为准,本文件未涉及内容仍以原招标文件为准。
招标人:中山市华南现代中医药城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2022年04月18日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 2022-04-13 17:3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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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售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开始时间 | 2022-04-13 17:30 | 发售招标(资格预审)文件结束时间 | 2022-04-24 17:30 |
投标人提出问题截止时间 | 2022-04-25 17:00 | 招标人网上澄清截止时间 | 2022-04-27 17:30 |
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 | 2022-04-29 17:00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2-05-18 09:00 |
企业签到开始时间 | 开标时间 | 2022-05-18 09:00 |
招标人名称 | 中山市华南现代中医药城发展有限公司 | 招标人联系人 | 梁先生 | 招标人联系方式 | 0760-855298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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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地址 | 中山市南朗街道经贸大厦三楼 |
招标代理名称 | 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刘村星 | 招标代理联系方式 | 0760-88329996/137260941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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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地址 | 中山市东区中山五路南弘业大厦207 |
监督部门名称 | 翠亨新区房屋市政工程招投标监督部门 | 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 0760-89893612 |
监督部门地址 | 中山市马鞍岛香山大道28号翠亨新区规划馆一楼1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