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公用水务有限公司住宅小区二次供水设施二期改造设备采购项目澄清公告(二)
1、招标文件第54页中“技术评分表”的“序号2、主营收入”现澄清为:
2 | 主营收入 | 2 | 2018-2020年投标人主营业务收入累计做比较,排名前3名者得2分;排名第4~6名者得1.5分;排名第7~10名者得0.5分;其余不得分。(须提供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未提供不得分)。 |
注:
1、本澄清文件澄清之处纯属笔误,对编制投标文件并无影响,因此本项目开评标日程不变。
2、原招标文件和答疑回复及澄清文件与本澄清公告(二)有不符之处的以本澄清公告(二)为准,本公告未涉及内容仍以原招标文件和答疑回复及澄清文件为准。
招标人:中山公用水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广东宏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2年0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