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2024年阳、阴离子聚丙烯酰胺采购项目(第二次)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中山市小榄水务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分公司的委托,对2022-2024年阳、阴离子聚丙烯酰胺采购项目(第二次)(项目编号:07-02-04A-2021-D-E27415C01)进行公开招标,现作如下澄清:
一、澄清部分
1、招标文件第13-14页:22.投标文件的初审“22.2.开标时,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如果投标人不接受对其错误的修正,其投标将被否决。”
修改为“22.2. 开标时,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如果投标人不接受对其错误的修正,其投标将被否决。因本项目为网上开标形式,请各投标人保持通讯畅通,以便开评标过程中进行澄清联系”;
2、招标文件第14页:23.投标文件的澄清“23.1. 投标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者计算错误,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投标人作出必要澄清、说明的,应当书面通知该投标人。投标人的澄清、说明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澄清或说明答复应加盖公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或盖章。”
修改为“23.1.投标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者计算错误,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投标人作出必要澄清、说明的,应当书面通知该投标人。投标人的澄清、说明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澄清或说明答复应加盖公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或盖章。若因投标人联系方式错误未接收短信、未接听电话或超时未进行澄清(响应)造成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招标文件第43页格式10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增加:
“三、投标人联系方式(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联系人的有效联系方式,包括固定电话、移动电话号码及电子邮箱等):
序号 | 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电子邮箱 |
”,详见附件一;
二、其他说明
原招标文件与本答疑澄清文件有不符之处的以本答疑澄清文件为准,本文件未涉及内容仍以原招标文件为准。
招标人:中山市小榄水务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22年03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