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补充公告
根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的有关规定,我中心于2022年2月12日在《中山日报》03版及我中心门户网站上同时发布了《中山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上网竞价出让公告》,对编号为G28-2021-0095,面积149177.8平方米(折合223.7667 亩),位于中山市翠亨新区东片区东四围的商业用地(兼商务用地)进行公开上网竞价出让。
现根据中山市土地行业主管部门通知要求,对上述用地公告中第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的“项目最高栋超高层建筑的高度应不低于238米,不超过280米”开发建设要求调整为“项目最高栋超高层建筑的高度应不低于238米(含238米),不超过250米(不含250米)”,《出让合同补充条款》、《项目履约监管合同》中的相关条款作出相应调整(详见附件),其余条件不变。
公告期及上网竞价时间具体安排如下:
公告期:延长至2022年3月20日。
竞买申请时间:自2022年3月21日上午9时至2022年4月7日上午11时(节假日除外)。
保证金缴纳时间:自2022年3月21日上午9时至2022年4月6日下午5时(以交易系统显示的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网上报价时间:自2022年3月21日上午9时至2022年4月8日上午9时30分。
用地出让合同签订等后续事项办理的时间节点作相应延后。
特此公告。
附件:1.《出让合同补充条款》
2.《项目履约监管合同》
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2年3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