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地坪工程

[上网竞价][商业用地(兼商务用地)]G28-2021-0095中山市翠亨新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日期:2022-08-10 17:57:49

中山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上网竞价出让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暂行办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广东省土地使用权交易市场管理规定》《中山市土地使用权公开交易管理办法》《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用地使用权与矿业权公开上网竞价(不设最高限价)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中山市自然资源局经中山市人民政府批准以上网竞价方式公开出让编号为G28-2021-0095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受中山市自然资源局委托,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实施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交易活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竞买要求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上网竞价出让通过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网址:http://ggzyjy.zs.gov.cn)。竞买人必须办理数字证书并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上网竞价交易活动。

二、出让宗地概况

土地总面积149177.8平方米(折合223.7667亩),位于中山市翠亨新区东片区东四围,现状为已平整,用途为商业用地(兼商务用地),出让年限为40

三、土地开发建设要求

1.规划指标:容积率3.0,建筑密度50%,绿地率≥15%建筑限高330米,计容建筑面积447533.4

2.其他规划要求

(1)地下空间情况:使用性质为地下车库,总建筑面积为556695.6平方米,其中负一层建筑面积为139173.9平方米,开发强度上限为地下4层,竖向利用深度为浅层(0-15m)。

(2)停车位设置标准应不低于《中山市城市规划技术标准与准则》的要求,且只能设置为地下停车位。

(3)停车位的设置只能设置为地下停车位;另需设置150个泊位的社会停车场。

(4)配电箱等配电设施应隐蔽设置,需设置在用地红线内,不能设置于路边。

(5)其他规划指标及要求按《建设用地规划条件》(业务编号:261142021110002)执行。

3.建设期限要求:项目的超高层建筑应自土地交付之日起365日之前开工;超高层以外的项目应自土地交付之日起182日之前开工,项目的超高层建筑应自约定开工之日起1825日之前竣工;超高层以外的项目应自约定开工之日起1095日之前竣工。

4.竞得人未如期开发建设,应按《中山市闲置土地处置实施办法》(中府[2013]32号)及《出让合同》相关规定办理。

四、其他公开交易条件

1.本宗用地成交后,由竞得人自行与中山翠亨新区管理委员会签订《项目履约监管合同》,竞得人就用地项目的开发建设事宜接受中山翠亨新区管理委员会的监督。

(1)成交后,竞得人为非出让用地所属镇街注册的企业,须在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60日内在项目用地所属镇街注册成立全资独立法人企业,并与市自然资源局签订补充出让合同,承继原出让合同的权利义务,竞得宗地不动产权证直接办至该企业名下;竞得人为出让用地所属镇街注册的企业,竞得宗地不动产权证可直接办至竞得人名下,竞得人也可以在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60日内在项目用地所属镇街注册以竞得人为唯一投资者的企业,竞得宗地不动产权证可直接办至新企业名下。该企业注册资本金不得少于人民币5亿元,注册资金须在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1年内实缴到位。

(2)项目最高栋超高层建筑的高度应不低于238米,不超过280米。

(3)用地范围内可建设酒店式办公(公寓),计容建筑面积不高于项目总计容建筑面积的30%;酒店式办公(公寓)可分割单元面积设置为80平方米以上,其中80-150平方米(含150平方米)可分割单元面积总和不超过酒店式办公(公寓)计容面积的30%,150平方米以上可分割单元面积总和不低于酒店式办公(公寓)计容面积的70%。

(4)成交后,竞得人应自持本项目用地范围内的建筑面积不低于总计容建筑面积的30%(其中包含酒店不低于25000平方米),自持年限自项目整体竣工之日起不少于10年。

(5)竞得人应当在超高层竣工之日起2年内成功引入一家国际五星级品牌标准酒店并开业运营,酒店建筑面积不低于25000平方米。

(6)竞得人在翠亨新区办理工商登记注册完成之日起10年内注册地址和纳税关系不得迁离新区或减少注册资金,统计数据必须在新区申报。

(7)本宗用地的其他开发建设及运营等要求详见《项目履约监管合同》。

2.受让人因自身原因未能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日期开工建设逾期超过270日但未满一年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出让合同。受让人将土地退还给出让人后,出让人扣除受让人应当支付的违约金及其他必要费用后,将已收取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退还给受让人(不计利息)。

五、竞投起始价、竞价增幅

本次上网竞价出让用地按楼面地价进行竞价,上网竞价起始楼面地价为人民币2,626元/平方米,即起始总价为1,175,222,709元、约5,252,000元/亩,每次最小竞价增幅(楼面地价)为26元/平方米。本次上网竞价出让不设保留价。

六、竞买人资格要求

1.竞买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企业,不接受联合竞投;

2.竞买人直接股东或间接股东为台、港、澳全资的外商投资企业;

3.竞买人直接股东或间接股东具有全球排名前三的半导体厂商(以Gartner2021年公布的年度排名为准)之一的中国区域销售代表公司出具2020年和2021年的授权经销商证明,并且2018年至2020年连续三年每年集成电路芯片销售额不低于25亿美元;

4.纳入市“信用联合奖惩应用系统”黑名单的竞买人及与其有参股、控股、投资关系的法人、个人及其他组织,在失信行为消除前,不得参与竞买土地。

竞买人应配合提供相关资料。

七、竞买保证金及收取账号

1.竞买人必须使用自有资金参与竞买

2.竞买人应预交竞买保证金人民币352,566,812元,成交后总成交出让价款的20%部分转作合同定金,其余转作出让价款;竞投不成交的,保证金按规定返还。

3.竞买人应在竞买申请开始后登录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系统)进入土地与矿业权交易系统申请获取保证金账号,并按规定向系统指定的账号汇入保证金,保证金须于2022年3月16日下午5时前到账(以交易系统显示的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4.竞买人必须以自己的名义缴交竞买保证金,不得代缴

八、上网竞价资料获取

本次上网竞价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共服务系统)。竞买人可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共服务系统)浏览或下载本次上网竞价出让公告、须知及相关交易文件,并按规定的操作程序在网上参加竞买。

九、本次上网竞价时间安排

1.公告期:自2022年2月12日2022年3月3日

2.竞买申请时间:自2022年3月4日上午9时至 2022年3月17日上午11时(节假日除外)

3.网上报价时间:自2022年3月4日上午9时至2022年3月18日上午9时30分。

根据网上报价截止时的报价情况,可能进入网上限时竞价程序。

十、竞买资格及成交标准

竞买人须按照本次上网竞价公告和竞买须知的要求,办理数字证书、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向交易中心提交竞买申请文件资料[可登录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系统)进入土地与矿业权交易系统上传提交竞买申请文件资料,具体竞买申请文件资料详见《竞买须知》],经交易中心确认后,获得竞买号,取得上网竞价资格。竞买人在规定的上网报价时间内自行登录到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系统)进入土地与矿业权交易系统参与竞价,报价不得低于当前的交易价格,并按照规定的幅度增价。在网上报价规定的期限内,只有一个竞买人缴交保证金并报价且报价高于或等于起始价,且符合其它条件的,即可确认成交;网上报价期限届满,在上网报价期限内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有效报价的,交易系统将进入限时竞价程序,以上网限时竞价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

十一、竞价结果确认及《出让合同》的签订

上网竞价结束后,最高报价者必须在交易系统中打印《建设用地使用权最高报价确认通知书》,并按规定即时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订《成交确认书》(版本详见本交易文件),经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确认,双方签名盖章生效后,此次公开交易方可确认成交。如发现竞价过程、交易结果可能存在异常情况的,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可以暂停与竞买人签订《成交确认书》,待情况查明后,再行处理。

 竞得人须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凭竞得人的有效证件及《成交确认书》到中山市自然资源局签订《出让合同》并办理相关手续。

十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支付方式

公开交易成交后,竞得人将成交总出让价款分两期付清,第一期应于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支付总成交出让价款的50%(含保证金结转出让价款);第二期应于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270日内将剩余出让价款支付完毕。竞得人在支付第二期出让价款时,按照第一期土地出让价款约定支付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年利率,向出让人支付当期土地出让价款的利息。

十三、税费负担方式

竞得人需按相关规定缴交出让税费。

关于契税的缴交:根据中山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7年第1号公告规定,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单位和个人,应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契税征收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契税税款缴纳期限为依法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之前。未按规定办理纳税申报和缴纳税款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竞得人承担。

十四、土地交付

202319日之前,由中山市土地储备中心按《国有建设用地交付协议书》约定标准,即按土地现状将土地交付竞得人使用,竞得人无须额外支付地上青苗、附着物等补偿费用

十五、其它

(一)楼面地价是指单位建筑面积的土地价格。成交总出让价款为成交楼面地价与计容建筑面积上限的乘积。

(二)本次建设用地使用权上网竞价出让是以现行法律法规、有关政策及收费标准为依据,竞买人竞得建设用地使用权后应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如遇国家、省、市法律法规、有关政策及收费标准调整,则按调整后的法律法规、有关政策和收费标准执行。

(三)本次上网竞价不接受邮寄、电子邮件、电话、传真及口头竞投;涉及本次上网竞价的相关事项以本交易文件记载为准;如有关于本宗地竞买事宜的变更、澄清、说明等将通过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共服务系统)发布,请有意参与竞买者密切留意。其它未尽事宜,请详见本宗地的交易文件。

、联系方式

地址:中山市博爱六路22号市行政服务中心(原市博览中心常年展厅)二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D

业务咨询电话:0760-89817365(欧先生)

数字证书咨询电话:0760-8823196687868389

规划咨询电话:0760-88323671(窗口)

现场勘察电话:13823902386(叶先生)

有形市场监督举报电话:0760-88309826、88810231

中山市自然资源局网址:http://www.zs.gov.cn/zrzyj/

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ggzyjy.zs.gov.cn

 

          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2年2月12日


附件文件 声明:本附件内容仅供各潜在投标人了解项目招投标工作使用,非本项目招标文件正式发售渠道。请按项目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的招标文件发售方式取得本项目完整的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