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M44000007070125630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中山市2021年城市体检第三方技术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01月1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修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评审“项目负责人 (8.0分) ”中“1、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城乡规划师资格证的,得4分。2、项目负责人具有城乡规划类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得4分。(注:1.响应文件需提供拟投人员的证书及2020年6月至11月在响应供应商的参保证明材料(含有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印章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若响应供应商未能提供以上人员社保的,可以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承诺(承诺原件须盖公章,格式自行编制,承诺书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若我单位成交,合同签订时保证按响应文件中所配备投入本项目的人员全部到位并提供所有人员的社保证明或劳务合同,否则视为我单位放弃成交资格),视为满足社保评审要求。2.证明材料不完整的人员不予计分。)”更正为:“1、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城乡规划师资格证的,得4分。2、项目负责人具有城乡规划类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得4分。(注:1.响应文件需提供拟投人员的证书及2021年6月至11月在响应供应商的参保证明材料(含有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印章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若响应供应商未能提供以上人员社保的,可以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承诺(承诺原件须盖公章,格式自行编制,承诺书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若我单位成交,合同签订时保证按响应文件中所配备投入本项目的人员全部到位并提供所有人员的社保证明或劳务合同,否则视为我单位放弃成交资格),视为满足社保评审要求。2.证明材料不完整的人员不予计分。)”
原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评审“项目组成员 (15.0分)”中“拟派本项目技术团队成员中(不含项目负责人)具有城乡(市)规划专业职称人员不少于5人,风景园林设计专业、市政路桥设计专业、给水排水设计专业、城市燃气设计类专业、建筑学专业各职称人员不少于1人。高级(或以上)工程师每一个得1.5分,中级工程师每一个得1分,本项满分15分。(注:1.若不能按要求匹配相应人员则本项不得分。2.同一人获得多个证书只按一人计算。3.响应文件需提供拟投人员的证书及2020年6月至11月在响应供应商的参保证明材料(含有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印章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若响应供应商未能提供以上人员社保的,可以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承诺(承诺原件须盖公章,格式自行编制,承诺书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若我单位成交,合同签订时保证按响应文件中所配备投入本项目的人员全部到位并提供所有人员的社保证明或劳务合同,否则视为我单位放弃成交资格),视为满足社保评审要求。4.证明材料不完整的人员不予计分。)”更正为:“拟派本项目技术团队成员中(不含项目负责人)具有城乡(市)规划专业职称人员不少于5人,风景园林设计专业、市政路桥设计专业、给水排水设计专业、城市燃气设计类专业、建筑学专业各职称人员不少于1人。高级(或以上)工程师每一个得1.5分,中级工程师每一个得1分,本项满分15分。(注:1.若不能按要求匹配相应人员则本项不得分。2.同一人获得多个证书只按一人计算。3.响应文件需提供拟投人员的证书及2021年6月至11月在响应供应商的参保证明材料(含有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印章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若响应供应商未能提供以上人员社保的,可以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承诺(承诺原件须盖公章,格式自行编制,承诺书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若我单位成交,合同签订时保证按响应文件中所配备投入本项目的人员全部到位并提供所有人员的社保证明或劳务合同,否则视为我单位放弃成交资格),视为满足社保评审要求。4.证明材料不完整的人员不予计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2年01月1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广东省中山市中山四路1号
联系方式:0760-882383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中山市兴中道5号颐和中心708室(中山分公司)
联系方式:0760-888197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杜先生
电话:0760-88819798
本公告附件如下:
中山市2021年城市体检第三方技术服务采购项目招标文件(2022011801).pdf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2022年01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