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1、采购人:中山市博爱医院
2、项目名称:中山市博爱医院外送胎儿样本产前诊断检测项目
3、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中山市博爱医院外送胎儿样本产前诊断检测 1项
总价 8,500,000.00元
4、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8,500,000.00元
5、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本项目于2021年11月17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中山市政府采购网、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公开招标公告,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为2021年11月18日至2021年11月24日,因在获取采购文件规定时间内未有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
于2021年11月25日发布第一次延期公告,在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延期至2021年12月2日为止,未有投标单位获取招标文件;
于2021年12月3日发布第二次延期公告,在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延期至2021年12月8日为止,未有投标单位获取招标文件;
于2021年12月10日发布第三次延期公告,在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延期至2021年12月17日为止,只有一家投标人(广东省妇幼保健院)获取了招标文件且在开标截止时间2021年12 月 30日前未收到其他潜在投标人关于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质疑。
由于参与投标的供应商不足法定三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的规定,本项目予以废标处理。于2021年12 月 30日发布废标公告。
本项目于2021年12 月 30日15:00组织专家对本项目采购文件进行论证,经专家论证,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没有设定不合理条款或倾向性条款,采购程序符合法律规定;采购过程中没有接到供应商的任何质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2)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本项目属上述规定的第一种情形。 经专家论证建议本项目采购方式变更为单一来源方式后重新组织采购,现拟邀请广东省妇幼保健院为本项目的唯一供应商。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1: 广东省妇幼保健院
地址1: 广州市广园西路13号
三、公示期限
2021年12月31日至2022年1月10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无。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 缪宇华
联系地址: 城桂路6号
联系电话: 88776171
2.财政部门
联系人: 中山市财政局采购监管科
联系地址: 中山市兴中道63号
联系电话: 0760-88266297
3.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 广东华晨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梁秋妍
联系地址: 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创业路186号厂房三楼
联系电话: 15913310421
六、附件
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专业人员论证意见.pdf
广东华晨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