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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广裕实业开发有限公司20.81%股权公开拍卖公告

日期:2022-08-10 17:30:50

中山市广裕实业开发有限公司20.81%股权

公开拍卖公告

 

中山火炬开发区房地产发展总公司委托,中山市物资拍卖有限公司于2022年1月25日(星期二)上午10时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按现状以网络拍卖方式公开拍卖:中山市广裕实业开发有限公司20.81%股权。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竞价方式:网络竞价,价高者得(无须统一地点竞价)。【重要提醒:竞买人参拍时必须用数字证书登录交易平台综合交易系统进行竞买报价。】

二、竞价地点: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综合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

三、竞价时间:2022年1月25日(星期二)上午10时(竞买人须提前30分钟登录交易系统办理签到手续,领取随机竞买号)。

四、拍卖标的基本情况

拍卖标的名称

起拍价

(万

保证金

(万元)

竞价幅度(万元)

是否有保留价

备注

中山市广裕实业开发有限公司20.81%股权

876.16

170

10

标的详情见评估报告及审计报告

五、网上报名

1申请人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1月24日上午12时前,交易系统自动识别截止时间,逾时将无法报名。

2、有意参加拍卖的申请人请先携带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复印件)办理数字证书【综合交易拍卖项目暂不支持使用粤商通】;然后在交易平台注册账号,注册成功并将数字证书绑定后,申请人方可登录交易系统进行报名、获取保证金账号、缴纳保证金等操作。

注册账号指引链接:(https://ggzyjy.zs.gov.cn/artical/83/214642)。

办理数字证书网址链接:(https://www.gdca.com.cn/customer_service/guide_service/application_guide/-00181/)。

3、竞买人资格: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不接受联合竞拍。

4、报名所需材料

申请人须在报名页面的附件处上传以下资料:

自然人:(1)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2)如需委托,还需提交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3)尽职调查确认书。

企业法人:(1)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副本扫描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3)法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如需委托的,请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4)尽职调查确认书。

六、竞买保证金缴纳

 1申请人必须在2022年1月24日下午4时前按本公告和保证金缴纳通知书的规定以对公账号转账方式(自然人参与竞拍,请以本人银行账户进行转账)将保证金汇入对应的保证金账号。申请人参拍多个标的的,须将保证金逐笔汇入参拍标的对应的保证金账号。

2、申请人在交易系统的报名受理通过后,方可获取保证金账号。该账号是银行系统为本项目各申请人不同拍卖标的随机生成的唯一子账号,仅限该申请人缴纳对应拍卖标的的保证金使用。申请人应在交易系统提供的银行中选择其一申请保证金缴款账户,并按规定向该保证金账号汇入保证金。

3、保证金仅限申请人以转账方式缴纳,以到账为准,交易系统自动识别保证金到账情况,保证金逾时无法缴纳。

4保证金有效到账后,申请人方可成为竞买人,才具有参加拍卖会的资格。没有按规定缴纳保证金的或在截止时间前保证金未能有效到账,将不具有参加拍卖会的资格。保证金到账情况由申请人登录交易系统自行查看,拍卖人及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均无法查看。

七、竞买人优先购买权:

标的企业原股东(即:珠海市广发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对本次拍卖享有优先购买权。

八、成交确认书的签署:

1、拍卖成交三个工作日内,买受人需携带以下资料与拍卖人一同到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等文件。如买受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等文件的,则视为违约,买受人应依据《拍卖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签约所需资料:

自然人:(1)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2)如需委托,还需提交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3)尽职调查确认书。

企业法人:(1)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副本扫描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3)法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如需委托的,请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4)尽职调查确认书。

九、网络拍卖注意事项

1、本公告中所涉及的时间,均以交易系统提供的时间为准。

2本次拍卖,每项拍卖标的初设的竞价周期为20分钟,初设的延时周期为5分钟。竞买人须按交易系统的出价规则报价。在竞价周期倒计时结束前,最后5分钟内有竞买人报价的,竞价周期自动延时至5分钟,并重新开始倒计时。如此循环往复,直至产生最高报价且达到或超过保留价的竞买人即成为拍卖标的的买受人。

3、由于互联网可能出现的不稳定情况,不排除在线竞拍出现无法正常进行的各种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数字证书损坏、时间不同步、网络故障、电路故障、系统故障、系统被恶意攻击、停电等)而造成无法签到、无法报价、页面无刷新、竞拍暂停等,竞买人一旦参与竞拍即代表已认知及认同在线竞拍所带来的有关风险,拍卖人及交易平台不承担基于上述情况或由于竞买人误操作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及责任。由于本项目无需统一地点进行竞价,若竞买人自行到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竞价,由此发生的一切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设备故障等)和损失,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4、竞买人可于竞价结束前登录交易系统签到并领取随机竞买号,方可进行竞价。为保障网络拍卖的顺利进行,竞买人需按本公告第三条要求,提前登录交易系统签到并领取随机竞买号。在竞价过程中,竞买人需按规定的加价幅度报价,若自行报价,请仔细核对报价金额。若出现报价金额错误的情况,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后果。报价一经提交,经交易系统记录即视为有效报价,不得撤回。竞价过程中,请竞买人注意拍卖的时间限制,在交易系统规定时间内报价,交易系统规定时间结束后即视为该项标的拍卖结束。

5、竞买人务必妥善保管好自己的数字证书及账号密码,无论竞买人的网上报价行为由谁操作,竞买人均应对其自身账号的报价行为负责,一经报价不得反悔;数字证书持有人在交易系统中所有活动及操作,均被交易系统自动记录,视为真实或经合法授权的行为,具有法律效力,由其自行承担竞买行为所引起的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

6、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出现中止或终止拍卖会的情形时,拍卖人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网上竞价活动。

7、为了保障网络拍卖的顺利进行,竞买人应提前主动熟悉交易系统和网上操作流程。竞买人可于拍卖前登录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共服务系统-综合交易-模拟竞价大厅”,体验模拟竞价。

网上操作流程详见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zs.gov.cn/)“服务指南—资料下载”—《综合交易拍卖管理-竞买人操作手册V1.4-20201010》。

8、在操作过程中如遇到任何问题请咨询拍卖人:中山市物资拍卖有限公司,咨询电话0760-85316788、18022187437(谢小姐、梁小姐)。

十、委托人对拍卖标的现状详情提供如下参照:

1、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中山市广裕实业开发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2000725490465N;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彭凤,经营范围:投资实业;房地产开发;销售:百货、五金交电、建筑材料。(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成立日期:2000年11月21日;住所:中山市火炬开发区玉泉路1号广裕商业广场1区145卡(住所申报);职工人数:4人。

2、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股东1名称:珠海市广发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79.19%;

股东2名称:中山火炬开发区房地产发展总公司,持股比例:20.81%。

3、股权转让决策及批准情况:

本次股权拍卖在标的企业2021年12月9日召开的股东会议上(详见附件1《中山市广裕实业开发有限公司股东会议决议》),全体股东100%同意公开拍卖该股权;并经中山火炬公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中山火炬城建集团有限公司批准同意,详见《中炬公资[2021]203号》、《火炬城建集团[2021]66号》文件。

4、转让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中山火炬开发区房地产发展总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00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20006180799613;企业类型:联营;法定代表人:阮宇忠;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安居园商住楼出售。经销建筑材料、建筑五金、水暖器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成立日期:1991年06月06日;住所:中山市中山港康乐大道。

5、资产评估报告、审计报告情况:

(1)中山市执信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的以2021年6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的中执信评报字[2021]第02-143号《资产评估报告》,评估报告数据摘录如下:

评估报告数据

权益资产评估值 (人民币万元)

未分配净利润权益评估值(人民币元)

未入账利息净收益评估值(人民币元)

房地产权益评估值(人民币元)

876.16

3,648,666.90

4,238,329.08

874,573.79

(2)中山市中正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以2021年1月27日为基准日的中正会审字(2021)第N10038号的《202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审计报告数据摘录如下:

审计报告数据

标的企业总资产(人民币元)

标的企业总负债(人民币元)

标的企业所有者权益(人民币元)

营业收入(人民币元)

净利润

(人民币元)

291,291,325.37

319,099,235.45

-27,807,910.08

2,280,023.81

-464,614.88

十一、委托人承诺对标的一旦成交的企业债权债务做处理:

1、转让方(即委托人)在股权公开拍卖前,已委托合法的中介机构对标的企业出具了《202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和《执行商定程序报告》,受让方(即买受人)参拍即视为认可《202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执行商定程序报告》中资产及负债情况,认可其为标的企业在基准日情况的真实反映。

2、转让方与受让双方确认并同意,受让方在受让标的股权后,标的企业的一切债权、债务(含或有债务)均由受让方承接。

3、评估基准日至标的交割日(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变更登记完成之日)之间的标的企业的经营损益,经审计后(该审计费用全部由受让方承担),如为盈利,则盈利部分由转让方按原持股比例享有(受让方应于审计结果出具后10个工作日内返还给转让方);如为亏损,则亏损部分由受让方承担亏损风险,转让方不承担,但交易价款(即成交价款)不作调整。如受让方迟延返还,应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违约金按照延迟支付期间应付价款的每日万分之一计算。

十二、标的企业职工安置:

拍卖成交的,须按照附件2《中山市广裕实业开发有限公司关于股权转让涉及职工安置的方案》对相关员工进行安置,受让方于成交后需配合转让方进行处理。

十三、标的受让风险:

拍卖标的存在较大瑕疵【具体详见附件3《广裕公司股东权益转让风险披露》】及尚未发现的瑕疵、缺陷,标的受让风险全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十四、标的移交及股权变更:

1、转让方自收齐拍卖成交价款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与受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版式详见附件4);自转让方与受让方签定《交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10日内,转让方根据实际情况将与转让标的相关的权属证书、批件、财务报表、资产清单、经济法律文书等文件资料编制《财产交割单》移交给受让方,由受让方核验查收并签字(盖章)确认。

2、转让方对其提供的上述表册的完整性、真实性以及所提供表册与对应的转让标的一致性负责,并承担因隐瞒、虚报所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3、拍卖成交并签定《拍卖成交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由标的企业按照章程相关规定召开标的企业股东大会并作出股东大会决议,并于股东大会决议后10个工作日内,转受让双方共同到登记机关办理标的企业的股权变更登记手续。

4、买受人须自行承担拍卖标的办理股权变更所产生的税费金及等其他应由受让方承担的一切费用。

5、委托人因转让股权所得,应缴的企业所得税及其他费用由委托人承担。

6、如因政策原因导致成交标的不能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的,委托人、拍卖人、买受人三方免责,由委托人与买受人自行协商解决,与拍卖人无关。

7、非拍卖人原因造成拍卖标的不能按约定移交的,拍卖人不承担责任。

十五、其他约定:

1、拍卖人对拍卖的标的按现状拍卖,拍卖人不对拍卖标的瑕疵及风险承担责任。

2竞买人须现场查看标的相关资料并自行评估标的价值,一旦参与竞买即视认可该标的物,并承担相应的责任,不得以此提出抗辩或拒付成交价款及拍卖佣金;自拍卖成交后,风险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3、如买受人违约的,若买受人未缴交拍卖佣金,则拍卖人有权在保证金中优先扣取拍卖佣金。

4、拍卖成交三个工作日内,买受人与拍卖人一同到交易中心现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等文件,并按约定期限缴清成交价款,若买受人在期限内未能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或未能缴清成交价款或反悔的,即视为违约,买受人已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无条件收回拍卖标的且经委托人同意,按相关规定处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拍卖标的的价款,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5、竞买人参加竞投,即视为认可拍卖标的的一切现状和瑕疵,以及对本场拍卖会各项标的的已知悉和认可,并要对自己的竞买行为承担法律责任。竞买人需与保证金汇入人户名一致,拍卖成交确认书之买受人名称以竞买人交纳保证金名称为准,拍卖人不予变更或增减。

十六、其他注意事项:

拍卖标的可能存在着瑕疵或尚未发现的缺陷,风险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人及委托人不保证拍卖标的不具有其他未说明的瑕疵。标的拍卖成交后,因买受人自己的原因对拍卖标的现状及瑕疵产生错误认识和了解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责任,拍卖人及委托人不因拍卖标的的瑕疵或可能存在的瑕疵承担任何责任。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所缴纳的成交价款不因(包括但不限于)拍卖标的存在瑕疵等原因而退还。拍卖人充分告知竞买人有关拍卖标的的相关详情如下,竞买人应审慎考虑并自行决定自己的竞买行为,拍卖一经成交确认具有法律效力,买受人自愿承担投资风险产生的一切损失和不能获得相应预期利益的后果。

十七、保证金款项退回: 

1、买受人保证金:拍卖成交的,在买受人付清全部款项后,由拍卖人在交易系统提交退保申请,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原路退回买受人的保证金。

2、竞买人保证金:未成交竞买人的保证金,由拍卖人于拍卖结束后在交易系统提交退保申请,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原路退回竞买人的保证金。

十八、拍卖成交价款收取:

拍卖成交的,买受人于拍卖前交纳的保证金不可用于抵扣成交价款、拍卖佣金等款项。买受人须于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委托人付清拍卖成交价款;买受人以转账的方式直接支付给委托人如下收款账户:开户名称:中山火炬开发区第三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高新技术开发区港区支行,账号:2011 0276 0902 2102 237。

十九、拍卖佣金收取:

拍卖成交的,拍卖佣金由买受人支付,拍卖佣金额按起拍价的2%收取。买受人须于拍卖成交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付清拍卖佣金。拍卖佣金收款账户:开户名称:中山市物资拍卖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工商银行中山张家边支行,账号:2011021709024517955。

二十、本拍卖信息同时刊登在2021年12月24日《中山日报》、《南方日报》、《中国证券报》。

二十一、标的展示时间:2022年1月18日至2022年1月19日(具体以拍卖人通知时间为准),需要申请看样的,请将姓名、联系方式及需要看样的标的名称编辑成短信发送至18022187437, 电话预约,资料备索。

二十二、咨询电话、地址:

中山市物资拍卖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760-85316788、18022187437;

拍卖公司地址:中山市火炬国际会展中心服务楼四楼;

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中山市东区博爱六路22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D区。

中山市物资拍卖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4日


附件文件 声明:本附件内容仅供各潜在投标人了解项目招投标工作使用,非本项目招标文件正式发售渠道。请按项目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的招标文件发售方式取得本项目完整的招标文件。